国资委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答记者问
本报讯(记者彭春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
作意见》,国资委负责人就《意见》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答记者问全文见7版)
这位负责人说,近几年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的力度很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是改制的过程不够规
范和改革的推进方式有欠缺。所以,要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推进需要在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快地方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组建的进程,使各个层面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尽快到位。二是抓紧制订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使具体工作有
法可依、有章可循,《意见》就是这样一个文件。
这位负责人对《意见》内容做了一个概括的介绍,他表示,从大的方面讲,改制工作程序是基本完整的、严
密的,但今后还需要出台一些更加具体的、操作性的规定。《意见》提到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将由国
资委会同财政部发布。
在回答有关管理层收购的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说,管理层收购是指企业管理层通过自有资金或社会融资等
规范的方式收购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国有产权,实现对企业的控股或参股。这与国外通常所指的管理层收购(即MBO)有一定
区别。他谈了对管理层收购的几个看法:
一是国有企业改制要对各类投资者一视同仁,做为改革的探索可以允许管理层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产权
的转让。二是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允许参加收购的本企业的管理层参与
转让国有产权的各个环节,严禁“自卖自买”。三是管理层受让国有产权还要看其投资能力。如果投资数额较大且全部或大部
分是靠借贷形成的,转让时就应十分慎重。四是管理层收购可能适合于中小企业。
在谈到对各类投资者要一视同仁、竞价受让国有产权时,这位负责人说,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入产权
交易市场是主要实现形式。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信息,各投资者之间形成竞争,竞争则能发现价格,从而真正体现国有产权
的市场价值。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国有企业改制应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了如何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并展望了今后几年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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