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上海证券报报道说,中国证券、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日前提出,今后国有控股股东处理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要切实做到四个不准:不准越过法定程序任免上市公司董事、经理人员或干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准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不准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不准操纵上市公司搞虚假信息披露。
报道称,这是从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在济南联合召开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
发展工作座谈会上传出的消息。
这次会议围绕今年9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就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在会上指出,中国证券市场上出现的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在国际证券市场上是绝无仅有的,其根源在于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存续企业并未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经常表现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惯性特征。
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下滑,甚至被掏空,导致因经营失败而被终止上市,由此导致一些上市公司资信状况恶化,公众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控股股东也处于唇亡齿寒的境地。
杨华要求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大局为重,站在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高度,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切实解决占用资金问题。(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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