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唐山陶瓷昨日公告称,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唐陶集团持有的公司8590万股国家股以每股2.91元的价格分别裁定给3家企业,以抵顶唐陶集团的欠款。至此,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唐陶集团、唐山市建设投资、唐山华美陶瓷依次为公司第一至第四大股东。
点评:此前,唐山市建设投资等3家单位因欠款、履行担保责任纠纷,向唐山市中院申
请诉前保全,法院裁定冻结了唐山陶瓷集团所持有的8590万股唐山陶瓷国家股,冻结期自今年4月11日至明年4月10日。
近年来,唐山陶瓷集团的资金链条显然绷得很紧。2001年,唐山陶瓷共向唐山陶瓷集团提供资金2.57亿元;去年12月,唐山陶瓷集团将2410万股唐山陶瓷国家股质押给唐山市商业银行,为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前,唐山陶瓷集团所持有1.1亿股唐山陶瓷国家股已全部被冻结。今年1月,唐山陶瓷还披露,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1.278亿元曾全部被集团公司占用,直到去年11月才归还。
唐陶集团的资金短缺非一两天能够解决,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实属无奈。从几家新股东的情况来看,估计其对唐山陶瓷进行重组的可能性不大,公司下一步极有可能再次发生股权更迭,因此操作上只宜观望。武汉证券余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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