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家电生产王国,也是废弃家电大国。据日本有关部门的统计,日本每年要废弃1800万台电视、冰箱、空调和洗衣机,重量达60万吨。在这些废弃家电中,各类金属有10万吨。
为了解决资源再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问题,日本制定了《家用电器回收法》,并已经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
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承担家电处理、再利用的部分义务。
这项法律还规定了生产企业必须回收再利用废弃家电的比例,具体比例为:空调60%以上、电视机55%以上、冰箱50%以上、洗衣机50%以上。生产企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上述回收重复利用的比例,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消费者要废弃这四种家电,应同销售商或厂家指定的回收企业联系,由他们负责收回,并送到生产厂家指定的地点,但消费者必须为此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费用为:空调3500日元、电视机2700日元、冰箱4600日元、洗衣机2400日元。消费者在废弃大件家电时,打电话给家电经销商,由其负责收回废弃家电,并支付相应费用。而家电经销商则将废弃家电集中起来,并送到主要由家电生产厂家出资设立的“废弃家电处理中心”,将其分解,并按资源类别进行循环利用。
目前,日本的家电生产厂家已经在全国建立了30多家废弃家电回收利用工厂,负责废弃家电的处理和再利用。前不久,中国驻日本部分媒体的记者从东京来到兵库县加东郡,参观了松下电器公司建立的一座废弃家电回收利用工厂。这座名为“松下家电回收利用技术中心”是松下电器公司根据日本《家用电器回收法》,为了保护环境和谋求资源再生,努力实现循环型经济社会而专门设立的。该中心除了承担处理废弃家电,实施资源循环使用的任务之外,还负责研究和开发废弃家电处理和循环使用的技术。
据“松下家电回收利用技术中心”总经理堤常固介绍,该中心设立于2000年4月,每月要“吃掉”10万台左右各种型号的彩电、空调、冰箱和洗衣机。为了减少噪音、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厂采取了严密的防噪音、防震动等措施,充分考虑在处理废弃家电的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堤常固说,由于废弃家电只能被粉碎后作为各种原材料被再次使用,而原材料的售价很低,企业没有多少收益,工厂的运作费用主要靠总公司拨款。因此,在搞好资源的有效再利用和保护环境的同时,如何降低处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成了“松下家电回收利用技术中心”今后重要的研究课题。作者:本报驻东京记者 乐绍延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12-18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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