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及时地揭示、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已成为当前券商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而其很重要的途径是做好券商年报的编制和审计。昨日,深圳证管办召开“2003年度深圳辖区证券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会议”,对有关事宜作出部署。
深圳证管办主任张云东在会上首先介绍了深圳证券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建设和落实不到位;少数券商仍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挪
用客户国债、违规开展国债回购业务,违规开展受托资产管理和自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另外,营业部管理不善、基础财务管理薄弱,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张云东指出,近年来对证券公司年报的审计质量在逐年提高,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超出能力范围及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接审计业务,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最多承接了10家以上证券公司的审计业务;审计程序走过场,会计师没有勤勉尽责;内控评审十分薄弱;审计报告避重就轻,应该出具保留意见报告而出具带解释说明段的报告、应该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报告而出具保留意见报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张云东要求负责深圳辖区证券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把握审计风险,不仅做好报表项目的披露,对证券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也要充分披露;切实加强内控评审。在全面审计过程中要特别关注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国债等客户资产。
张云东强调,各证券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要全力配合好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工作,不允许出现购买审计意见等种种阻挠会计师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的行为。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梁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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