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梅影 发自北京
12月17日,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东盟博览会将由中国商务部和东盟国家经贸主管部门共同主办,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具体承办,自2004年起,每年11月在广西南宁举行。
今年10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第7次10+1领导人会议上建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建议得到了各国领导人的普遍欢迎,并写入了会后发表的主席声明。
安民介绍说,博览会将紧紧围绕《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积极配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进程,以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促进优势互补,全面、深入、务实地推动中国同东盟国家间的经贸合作。
“东盟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安民说,“2002年,中国—东盟贸易额达到了历史性的54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7%。东盟已连续10年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是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增长速度远高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今年1—10月,双边贸易持续快速发展,贸易额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达62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44.1%。东盟成为中国第五大出口市场和第四大进口来源地。中国将同东盟国家一道,努力在2005年实现双边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
《国际金融报》 (2003年12月18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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