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定于2003年12月29日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项目议案》中涉及的收购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煤气生产线及唐山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线相关资产
及负债,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中喜评咨字[2003]第02066号、中喜评咨字[2003]第02071号评估报告,其评估结果已获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字[2003]101号文件核准;耐火材料生产线占用的39923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经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唐兰土估[2003]字第280号估价报告,该土地估价报告已在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鉴于本次收购资产属于关联交易,本公司特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中未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其过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其结果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土地估价报告摘要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喜评咨字[2003]第02066号、第02071号评估报告摘要;
2、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唐兰土估[2003]字第280号估价报告摘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董 事 会
2003年12月17日
关于对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出售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喜评咨字[2003]第02066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拟用于资产出售而涉及的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昌盛煤气分公司的部分资产和相应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7月31日,我所采用了重置成本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我们的评估是在委托方提供的全部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委托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评估机构仅以其估值意见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披露如下,以下为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人民币元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1、本报告所述的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03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0日为有效期限。
2、本报告提交委托方具体时间为2003年11月28日。
3、本次评估范围为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昌盛煤气分公司的煤气生产线,以及相应的资产、附属设施等资产和相关负债。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王双印
注 册 评 估 师:李献忠
注 册 评 估 师:闫钟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对唐山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售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喜评咨字[2003]第02071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唐山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用于资产出售而涉及的部分资产和相应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7月31日,我所采用了重置成本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7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我们的评估是在委托方提供的全部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委托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评估机构仅以其估值意见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披露如下,以下为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人民币元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1、本报告所述的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03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0日为有效期限。
2、本报告提交委托方具体时间为2003年11月28日。
3、本次评估范围为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唐山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耐火材料生产线,以及相应的资产、附属设施等资产和相关负债。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王双印
注 册 评 估 师:李献忠
注 册 评 估 师:闫钟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拟收购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两宗土地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唐山市开平区)。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单位: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唐山市缸窑路29号
法人代表:邢平均
联 系 人:赵 华
联系电话:0315-3107061
邮政编码:063000
三、估价目的
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使用的位于开平区矿西路38号的二宗国有出让土地进行现值评估,目的是为收购唐山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线所占用的该两宗土地提供土地使用权价格参考依据。
四、估价基准日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五、估价日期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六、地价定义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查勘,各待估宗地土地实际用途、评估设定用途、土地设定使用年限、实际开发程度及设定开发程度等详见表1-1。本次评估界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均指宗地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开发程度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故本次待估宗地的评估价格是指在上述设定的用途和开发程度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1月26日,土地使用年限为设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表1-1 待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及设定开发程度表
七、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各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年限及开发程度条件下(详见表1-1《待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及设定开发程度表》)、估价基准日为2003年11月26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评估土地总面积:399232.9平方米
评估土地总地价:7160.01万元(保留到0.01万元)
大写:柒仟壹佰陆拾万零壹佰元整
货币种类:人民币
各宗地估价结果详见报告附表1-1《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八、土地估价师签字
姓 名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号
李 明2000130138
刘丽欣2002130015
九、土地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李 明
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唐山陶瓷、股份公司、公司:指
唐陶集团:指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马耐公司:指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关联交易:收购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陶集团”)煤气生产线和唐陶集团子公司—唐山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耐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线及该生产线占用的唐陶集团39923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
资产收购协议:指唐山陶瓷分别与唐陶集团、马耐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
独立财务顾问: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本报告: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绪言
受唐山陶瓷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唐山陶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勤勉尽责之精神,对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唐山陶瓷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公正之评价。
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由唐山陶瓷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提供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我们与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无利益关系,仅就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其对于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
同时,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唐山陶瓷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责任。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报告的补充或修改,或者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也特别提醒唐山陶瓷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务请认真阅读唐山陶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全部公告及其他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主要假设
本报告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是建立在以下假设前提之上的: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2、交易双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相关财务文件真实、可靠、完整;
4、交易双方所签署的协议合法有效,且协议能够正常履行;
5、唐山陶瓷的公司章程、内部基本制度、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变化;
6、本次交易的有关各方所在地区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双方及其相互关系
1、唐山陶瓷
系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股办(1998)13号文批准,以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通过募集方式于1998年6月16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8年8月13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唐山陶瓷现持有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0001000888,住所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29号,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7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墙地砖、工业理化陶瓷、特种陶瓷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
唐山陶瓷2003年中期主营业务收入16844.27万元,净利润-1365.39万元。截至200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11498.9万元,净资产49096.1万元。
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现唐山陶瓷出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依其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是一个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收购唐陶集团资产的主体资格。
2、唐陶集团
唐陶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唐山市陶瓷工业公司成立于1962年,1996年4月,改制为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唐陶集团是目前全国陶瓷行业的特大型企业。
唐陶集团现持有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2001000370号,住所为河北省唐山市缸窑路2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2398万元,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陶瓷制品和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日用陶瓷、美术陶瓷、陶瓷贴花纸出口,陶瓷机械设备、花纸、色料等生产用原材料、技术出口。
经审计,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2083.46万元,负债总额296817.97万元,净资产-27759.88万元,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57525.66万元,利润总额-8715.83万元。
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现唐陶集团出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依其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是一个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向唐山陶瓷出售资产的主体资格。
3、马耐公司
马耐公司现持有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2001000468号,住所为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马家沟矿西路3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耐火材料制品、砖瓦、建筑卫生陶瓷制造销售、压砖机制造销售;模具制造销售;机器零部件加工、汽车货运。
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3841.18万元,净资产1882.51万元,2003年1—7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41.09万元,利润总额67.8万元。
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现马耐公司出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依其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是一个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向唐山陶瓷出售资产的主体资格。
3、各关联方关系
唐陶集团持有唐山陶瓷62.86%的股份,为唐山陶瓷的控股股东;马耐公司为唐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唐陶集团及马耐公司为唐山陶瓷的关联方,故本次资产收购属关联交易。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动因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70号文核准,该公司2000年实施了增资配股方案: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8.80元/股。该次配股总计募集资金1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2,781万元,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冀华会验字(2000)3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于2000年8月4日全部到位。
根据该公司2000年配股方案,拟利用募集资金8900万元投资于“低温快烧日用细瓷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1579.47万元投资于“强化瓷生产线技改项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该公司现拟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温快烧日用细瓷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强化瓷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收购唐陶集团煤气生产线和马耐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线及该生产线占用的唐陶集团39923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公司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分析是基于陶瓷发展趋势,适应市场需求而作出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河北省经贸委根据国家经贸委有关文件精神批准公司实施高档日用瓷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为国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公司经过对高档日用瓷技术改造项目和配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进行综合分析,认为高档日用瓷技术改造项目有扶持性贷款支持,并且可利用四新技术推动日用陶瓷在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进步,通过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实现产品提质上档,扩大产品出口,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与原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效果相同。因此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12781万元暂时存入银行,未投入使用。
基于上述原因,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经营领域,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2000年配股项目“低温快烧日用细瓷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强化瓷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收购唐陶集团煤气生产线和马耐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线及该生产线占用的唐陶集团39923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六、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操作原则
1、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规范操作资产收购;
3、遵守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
4、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5、最大限度地保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容
1.根据公司与唐陶集团签定的《资产收购协议》,唐山陶瓷拟以2900万元价格收购唐陶集团煤气生产线相关资产及负债;出资6700万元收购耐火材料生产线占用的唐陶集团39923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2.根据唐山陶瓷与马耐公司签定的《资产收购协议》,唐山陶瓷以1500万元价格收购耐火材料生产线相关资产及负债。
(二)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耐火材料生产线。此生产线以具有国际九十年代先进水平的高吨位液压成型机、高温和超高温热工隧道窑和全自动控制梭式窑炉为主要生产设备。可生产粘土质、硅质、高铝质、镁质定型和不定型耐火材料以及堇青石—莫来石质高档窑具。产品广泛应用于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焦化、化工等行业,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为90000吨,产品种类可达数百个,除满足国内500多家用户需要外,产品还远销世界28个国家和地区。
上述资产均无抵押、担保情况。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喜评咨字[2003]02071号的评估报告,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资产净值为1593.4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字[2003]101号文核准。
预计2003年该生产线生产能力可达到10.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804万元,实现利润941.3万元。
2、煤气生产线
该生产线为全国重点日用陶瓷出口基地配套项目,主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美陶瓷有限公司及骨质瓷分公司供应低热值纯净煤气,主要设备为4台直径2.6米煤气发生炉,全部从澳大利亚引进,单台日产能力为10万立方米,年生产能力为1亿立方米。
上述资产均无抵押、担保情况。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喜评咨字[2003]02066号的评估报告,截止2003年7月31日,该资产净值为2906.96万元。该评估报告已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字[2003]101号文核准。
预计2003年该生产线煤气年产量将达到 9900万立方米,年实现销售收入2178万元,利润569万元。
3、耐火材料生产线占用的唐陶集团39923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上述资产均无抵押、担保情况。经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兰土估字[2003]字第280号评估报告,截止2003年11月26日,上述土地使用权总价值为7160.10万元;该评估结果已于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并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冀国资字[2003]101号文核准。
(三)本次交易的过程
唐山陶瓷与唐陶集团及马耐公司于2003年11月27日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书》,协议规定:上述协议在双方签署且经唐山陶瓷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及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在参考市场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前提下,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本次收购资产中煤气生产线及耐火材料生产线的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7月31日,煤气生产线的评估价值为2906.96万元,交易价格为2900万元;耐火材料生产线的评估价值为1593.4万元,交易价格为1500万元;土地的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1月26日,评估价格为7160万元,交易价格为6700万元;本次交易唐山陶瓷以现金方式支付。
根据协议,收购资产在协议生效日之后所产生的盈亏一并转移予唐山陶瓷。
(五)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安排
1、人员安置情况
本公司将择优录用原耐火材料生产线及煤气生产线的的相关人员,并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2、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公司完成本次资产收购后,唐陶集团、马耐公司将不再从事煤气产品及耐火材料的生产和经营,因此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同时,通过本次交易可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将使公司的资产更加独立完整,唐山陶瓷将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减少与唐陶集团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资产收购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各自独立。
4、本次收购资产所涉及债务的转移已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六)本次交易对唐山陶瓷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进一步调整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
八、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评价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载于唐山陶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司变更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之中;
2、唐陶集团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资产转让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资产转让,煤气生产线的转让价格为2900万元,399232.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6700万元;
3、马耐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资产转让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资产转让,耐火材料生产线的转让价格为1500万元;
4、唐山陶瓷分别与唐陶集团、马耐公司已签定《资产收购协议》;
5、唐山陶瓷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意见:“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6、唐山陶瓷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意见:“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
7、本次资产收购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土地使用已经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唐兰土估[2003]字第280号评估报告,并于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8、本次资产收购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均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中喜评咨字[2003]第02066号、02071号评估报告,并经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
1、通过本次资产收购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进一步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唐山陶瓷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唐山陶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对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损害。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唐山陶瓷及相关各方所提供资料,本财务顾问通过审慎调查,并在本报告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成立的情况下,就唐山陶瓷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下:
本次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中未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其过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其结果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提请投资者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对唐山陶瓷之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但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我们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须经唐山陶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唐陶集团应予以回避;
2、本次交易价格公平性的总体评价是基于评估结果作出的,本财务顾问并未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本次交易,以及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作出判断。
3、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基于本报告第三部分所表述的假设条件为前提,若这些前提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对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4、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阅读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唐山陶瓷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及评估报告等信息披露资料。
5、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股份公司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备查文件
1、唐山陶瓷关于本次资产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唐山陶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
3、唐山陶瓷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4、经签字的独立董事的意见
5、唐山陶瓷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6、唐山陶瓷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7、唐陶集团董事会决议
8、马耐公司董事会决议
9、唐山陶瓷与唐陶集团签定的《资产收购协议书》
10、唐山陶瓷与马耐公司签定的《资产收购协议书》
11、唐陶集团2002年度财务报表
1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喜评字[2003]02066、02071号资产评估报告
13、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101号文《关于唐山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及马家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核准的意见》
14、唐山兰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兰土估[2003]280号评估报告
15、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估价备案文件:2003—唐土估备字第248号
十二、备查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先锋写字楼2层
电 话:010—66183420
传 真:010—6651146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