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只当基金与券商的配角--银行独享外汇理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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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 03: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在基金公司和券商推出的众多理财产品中,银行只是扮演着销售和托管的中间人角色;而在试图成为主角的货币市场基金发行人的首轮争夺上又输给了基金公司。所幸,在外汇理财市场上,银行暂时还没有遇上竞争对手。 长期以来,境内居民合法外汇投资渠道寥寥,除了个人实盘外汇买卖和交投清淡容量有限的B股市场外,存款几乎是惟一去处。而可以进行经营外汇理财业务的机构也是寥寥无几 尽管外汇理财产品深受百姓欢迎,但记者发现,这一产品在做法上其实并不如基金产品规范,如果不是凭借着中国老百姓多年来形成的对银行的信任,这一产品的生命力会大打折扣。 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咨询银行理财师后发现,相对基金公司和券商,银行的这一理财产品自由度相当大。首先,银行在与投资者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说明“保证本金安全”,而理财师的解说和银行印发的投资问答都向投资者保证有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固定年收益率。然而,记者在协议中并没有找到保证固定年收益率的文字叙述,相反,协议反而申明投资者应“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如果发生风险,银行究竟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相较之下,券商和基金公司代客理财的职能就相当明确,均不得对投资者保证投资收益。 其次,在宣传上,银行外汇理财业务越来越倾向于公募。各银行不仅在各营业大厅有宣传册,还在在公开媒体如报纸上刊登广告,最低的投资金额也从过去的数十万数万降低到最低1000美元。显然,这一业务已从最初的针对高端客户逐步向普通百姓转移。这种转移是券商和信托公司长期以来求之而不得的。 此外,银行宣传资料相对简单。以中行的无忧宝为例,理财师告诉记者,该产品是一种与LIBOR利率挂钩的产品。LIBOR利率为何物对众多投资者而言根本一无所知,更谈不上理解LIBOR的期权运作。反观基金产品,基金公司往往要花相当大的心思、财力、物力的投入,将基金产品向投资者解释说明。基于对银行的信任,普通投资者往往只看重银行给出的收益率承诺,而不会考虑其风险,甚至将其视为与银行储蓄一样的产品,认为其不存在风险。事实上,记者看到有关产品的章程规定“银行不代扣客户投资收益税”,理财师也表示,这一收益不收利息税,也就是说,这一产品是投资产品而非储蓄,安全性并不能与储蓄相比。(荣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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