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谢云挺
驰名中外的地方传统名特产品———金华火腿,在近20年的商标纷争中已经被折腾得气息奄奄。最近,这块延续了千年的老字号品牌再遭风雪:被媒体曝光的个别厂家:“毒火腿”事件让“金华火腿”遭遇“株连”之灾;紧接着,纷争的一方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又在上海再次以商标侵权为由,将经销“金华火腿”产品的企业告上法庭。面对无休止的官司和
风雨飘摇的千年品牌,人们不禁要问:“金华火腿”官司还要打多久?如此内耗下去损失在谁?
商标纷争 旷日持久
据记者调查,现改制为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原浙江省食品公司)所持有的“金华”火腿商标是原金华市浦江县食品公司于1979年10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注册号为130131,至今未变。1982年,浙江省食品公司以“三统一”(即统一经营、统一调拨、统一核算)的行政关系为由,将浦江县注册的“金华”火腿的注册商标无偿转移到了自己的名下,并获国家商标局核准。
1984年,浙江省撤销食品行业“三统一”管理体制,食品企业下放给了县、市管理,但省食品公司只下放企业,却没归还浦江县的注册商标。为此,金华方面便不断向省食品公司提出归还商标要求,纷争由此而生。
按照规定,商标注册期为10年。到了1992年,“金华”火腿商标注册期满,当年4月,金华市政府向浙江和国家商标局正式打报告,要求归还注册商标权。对此国家商标局两次推迟浙江省食品公司续展申请,但还是未能解决问题,矛盾进一步升级。
为了保护这一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我国地方传统名特产品,去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经过认真审查,宣布对以原金华府辖区为准的现15个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的“金华火腿”,实施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然而,今年2月风波再起。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以金华的火腿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标识上印有“金华”两字对商标构成侵权为由,向各地工商部门举报要求严肃查处。一时间,金华的火腿生产企业在杭州、宁波、苏州、上海等地的商场超市、食品市场销售的产品,以涉嫌经销假冒金华火腿受到工商部门查封。
如此内耗 损失在谁
记者走访了金华的一些火腿厂和有关部门,他们说,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金华火腿”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之前,产品要标上“金华”二字,必须向省公司缴纳每只火腿8角的商标使用费。只要交钱,不管是不是金华一带生产的火腿,都可盖上“金华”火腿的皮印。这可坑苦了金华的火腿企业,并使金华火腿的质量参差不齐。如今,国家实施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我们不用再向省公司缴纳使用费了,致使其无法达到企图垄断金华火腿市场的目的,新一轮风波又由此而起。
家住金华的火腿特级技师、国家优质(肉类)食品奖评委蒋正路告诉记者,“金华火腿”之所以盛名于世,主要原因是,它选用的猪是以主产于金华的中国名猪“金华两头乌”品种的后腿为原料,并且每年只有在寒冷的冬季腌制一次火腿。加上金华地区特殊的地理气候和民间千年留下来的腌制、加工方法,具有典型的地方性,离开了特定的地域就不可能达到特定的品质。但是由于商标归属纠纷不断,造成管理失控,像这次被媒体曝光的永泰火腿厂和旭春火腿厂的“毒火腿”事件,他们为赢得更高的利润,利用非旺季收购便宜猪腿,生产“反季节腿”。为了防止蚊蝇和生蛆,不法厂商就用违禁药物来浸泡猪腿。他说,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管理不严,而这背后的深层原因正是至今无法解决的纷争。
金华火腿行业协会会长倪志集向记者抱怨说,由于“金华”火腿商标的注册人是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因此金华人要在产品上使用老祖宗留下来的“金华”二字时,必须向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缴纳每只火腿约2元的费用,这种现状令金华人难以接受。
而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对此也颇为感慨。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是有关部门的政策打架,工商部门管理商标,根据《商标法》,我们注册在先理当保护。而技术监督部门又推出什么“原产地域保护标识”,令人无所适从。
虽然金华市和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对谁能使用“金华火腿”这一金字招牌各执一词,但他们都曾是这一金字招牌的受益者,这一次,却都因此而成为了受害者。然而,“争吃”金华火腿的结果,真正的受害者是千年流传下来的民族精品,“玩残”的是我国文化遗产的国际形象。
编后:
目前,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保护商品的原产地名称,通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给具有原产地域地理特征的产品以明确保护,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国家工商总局根据新修订的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所制定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为像“金华火腿”之类有着典型地域特征的传统名品纠纷案例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程,从而更好地为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提供了依据。
我国有无以数计的以产地闻名的名优产品,如绍兴黄酒、镇江香醋、烟台苹果、黄岩蜜桔、金华火腿等。但目前只有60余个获准注册为证明商标。而在法国,仅葡萄酒原产地名称的证明商标就有350个。1978年,仅葡萄酒一项就带来20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我国的状况显然不尽如人意。面对加入WTO的挑战,我们必须加强对原产地域产品名称的法律保护,才能防止民族传统精品泛滥平庸化,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实现增值增收,最终为促进经济服务。
《市场报》 (2003年12月18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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