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忠峰
欠款猛于虎 业主是祸首
据业内人士介绍,建筑民工工资被拖欠,原因有二:一是恶意拖欠,即包工头有钱也不给发工资;二是工程款层层拖欠,即建筑工程中存在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工程发包单位
(开发商)———总承包建筑企业(一包)———分包施工企业(二包甚至多包)———小包施工队(包工头)———农民工。其中被拖欠工资的民工,位于债务链的末端,属于最无助、最弱势的一环。
天津建工集团六建公司党委书记杜宝林,在接受采访时说,这几年公司经济效益很好,不会有钱不给。一到年关,他们都会设身处地替农民工着想,但最大的难题是资金问题。据他透露,目前欠六建公司的工程款达6亿元。这笔资金收不回来,使公司资金运转困难,并造成恶性循环,不仅欠农民工的钱,而且材料费和银行贷款等,都不能及时支付。据统计,单是六建公司一家,就欠农民工劳务费1亿元。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吴子恒说,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拖欠。目前,全国拖欠工程款约5000亿元,主要是业主拖欠,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当地财力,盲目搞建设,甚至重复建设,上了项目后,不能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因而无力支付工程款。
时下,全国各地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款的现象相当普遍,而拖欠最为严重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二者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9.6%和26.7%。全国人大检查组最近在检查时发现,河南省15家一级资质企业被拖欠工程款总计达3亿元。许昌市一家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000多万元,该企业自己拖欠民工工资500多万元、材料款500多万元。仅陕西建工集团累计被拖欠工程款已达11.6亿元。而中建总公司系统早在几年前被拖欠工程款就已超过100亿元。
要想揽工程 只有先垫钱
北京市某建筑公司经理刘国明告诉记者,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所致。在一些工程的发包和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垫资施工和让利的要求,且不履行合同约定,长期拖欠工程款。
一家施工企业承包了某民办学院教学楼工程,并已垫资2500万元,因此对于所使用的5家劳务分包企业无力再支付劳务费用,导致这些企业的农民工面临春节无钱返乡的实际困难。
像这样垫资施工的现象目前普遍存在。“如果不垫资、让利,企业就很难承揽到工程。”一家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感慨道,“现在建筑业是僧多粥少,你提出垫资施工到基础工程完,另一家企业可能会提出垫资到结构工程,这样人家就把这个项目‘抢’走了。”
据业内专家介绍,垫资施工、竣工后结算在国外也比较普遍,但垫资施工在我国往往演化成工程款拖欠,所以作为主管部门的建设部多次发文规定,不准建筑企业垫资、带资施工,但似乎成效不大。
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规避有关部门监管的一个主要做法是,双方在正式合同之外再签订一个合同,强迫要求中标的施工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土建和装修工程)、压低工程款等。这就是所谓的“黑合同”。它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极易造成建筑工程质量隐患,既损害施工方的利益,最终也损害建设方的利益。
建筑企业不垫资施工行不行?“拖欠工程款或垫资施工多少能要回来一些,不同意垫资,那你迟早会饿死。你不垫资,别人会垫资。”北京市通州区一位电工包工头徐辉对记者说。
据建设部统计,2002年底全国建筑从业人员达3893万人,建筑企业6.6万家。几年前,建设部就认为建筑市场供过于求,近年更是通过“资质就位”等办法,试图建立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和总承包等有层次的市场供应体系,但收效甚微。建筑市场人员素质低、建筑结构不合理、恶性竞争严重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就是建设单位(开发商)把工程价款压得再低也有人干、垫资施工“无可非议”的内在原因。在建设部的调查中,不少企业反映,明知有“陷阱”也要签合同,因为不接工程要等死,接了工程虽然可能会被拖死,但总有一线生机。
法院执行难 民工雪上霜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建筑承包企业拖欠劳务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管理。但是,对于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法规和制约机制。
河南人王宏远带领30多个民工在湖南永州市东安县某建筑企业打工。血汗钱无法讨要时,只得诉至法院。虽然东安县、永州市两级法院都判他胜诉,从今年7月份开始生效,但时至今日仍分文未见。
据记者了解,像这样的事情在全国为数不少。
北京市建委还在全国率先提出了100%的兑付目标。对2002年以前形成的劳务费拖欠,总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要逐一签订还款协议,并在3年内全部还清;对于2003年当年竣工工程和在施工中应支付的劳务费必须在明年春节前100%兑付给农民工。
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要求政府3年内基本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国家法改委的张治峰博士认为,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根子上与我国现有的建筑市场投融资体制有关。他说,有些政府项目,立项时就存在问题,资金缺口很大,工程款只能拖欠。据了解,国家发改委正在着手研究解决建筑市场投融资体制尤其是改革政府工程投资的体制问题。
《市场报》 (2003年12月18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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