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北京市门头沟地税局与每名干部家属建立了《与廉内助联系簿》制度,所属地税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之外要自觉接受家属的监督。这一制度要求,每名干部每天记录八小时以外主要社会活动情况,每周末必须将《与廉内助联系簿》经廉内助查看、签字,周一交部门主管领导查看、签字,监察、人事部门随时抽查记录情况,并将记录检查情况纳入《勤政廉政保证金》考核,以此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检查,阻塞八小时以外缺乏监督的死角。
应该说,地税部门的目的是好的——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的廉政监督,战略也是好的——尝试用制度的有效执行来达到目的,但在具体战术上却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是合理性上。每名地税干部每天记录八小时以外主要社会活动情况,每周末必须将《与廉内助联系簿》经廉内助查看签字,可现实中无数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的例子让我们看到,家属参与、包庇,甚至鼓动的不胜枚举,由家属来作监督员,效果让人怀疑。而且记录检查情况将被纳入《勤政廉政保证金》考核,这就涉及到了家庭收入问题,家属不跟地税干部站在一个战壕才怪?
再来看看合法性。公务员是否有义务将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向单位作汇报?此举有无侵权之嫌?国家有国家机密,企业有商业机密,都有法律保护,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却一直相对模糊。这的确是个问题。
或许公务员的隐私相对其他人来说可能会少一些。比如,香港特区就规定,公务员需向公众公布其每年收入情况。但是让税务干部们每周汇报周末是和女朋友看电影了,还是给丈母娘搬大白菜了,就有些滑稽了。地税系统绞尽脑汁保证行业廉洁的态度值得我们赞赏,但是所要采取的方法却需要可行有效。J056方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