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常志鹏
能否以较少的能源投入,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的目标?
近日的一项研究结果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采用可持续发展的节能政策,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下能源需求约为24亿吨标准煤;而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能源需
求约为32亿至33亿吨标准煤。两相比较,可少用8亿至9亿吨标准煤的能源,价值约为8000亿元。
这个研究结果说明:节能有着巨大的潜力。然而节能的潜力能否有效挖掘出来,要靠合适的政策来推动。
应该说,当前节能工作存在着较大障碍。我国长期以来靠大量消耗资源维持经济低效益增长,不能优化配置资源;能源决策和规划从供应着眼,只讲数量,不讲质量和效益;先生产,后生活,导致能源生产、分配和使用脱节,能源消费结构失调;资源无价和能源价格扭曲,导致需求过量,资源浪费;能源定价、能源统计等与国际通行准则不符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能源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市场价格不能反映长远利益;投资者偏向能源开发项目而不是节能项目;不合理的财税政策和管制政策妨碍节能潜力的充分发挥。这种情况下,为具有公共事务性质的节能工作制订合适的政策显得非常重要。比如说,制订能源价格、税收等经济政策,强化市场信号;制订节能法规和标准;提供信息服务,包括公众宣传、能源审计、能效标识、教育与培训;资助和鼓励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示范;促进各种节能组织的活动;政府机构自身节能。政府对能源管理,应由能源供应转向终端消费,由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手段为主。
由于大多数企业的能源费用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很小,而较高的能源成本往往可通过产品价格回收;对消费者来说,能源效率通常不是选购用能设备的决定因素。
针对这种情况,在操作层面上,政府应该通过经济激励政策,建立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标识体系,以减少能源消费、促进市场竞争、减少污染物排放。可以根据各种终端用能设备的节能潜力、预期效益制订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标识,以及配套政策措施。同时对节能投资项目实行税收减免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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