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星慧
昨日,就在中国状告雀巢第一人朱燕翎在瑞士与雀巢总部正式面对面,要求雀巢公司就其在欧洲和中国实行“转基因双重标准”一事进行回复时,雀巢(中国)公司向《粤港信息日报》记者发来了声明书。
缘起“雀巢巧伴伴”
这件沸腾海内外的事件起源于一袋“雀巢巧伴伴”。今年3月,上海消费者朱燕翎购买了一袋“雀巢巧伴伴”,后经互联网获知,雀巢产品被检测出转基因成分,而她购买的产品包装上并没有标注含有转基因成分,产品送往上海市农科院生物技术中心进行鉴定,被检测出含有转基因抗草甘膦大豆成分。感觉受骗的她于今年4月将瑞士雀巢产品有限公司、上海雀巢及销售该产品的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退一赔一”和要求雀巢公司在其产品上标注含转基因成分的诉讼请求。这是中国第一起消费者因转基因知情权状告食品生产商的案件。此案目前还在等待法院确定开庭时间。
随后雀巢公司一直保持缄默的态度让朱燕翎非常失望,朱燕翎在向瑞士雀巢公司高层多次去信未果后,在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的支持下,12月12日,朱燕翎与律师亲赴瑞士雀巢总部递交公开信,抗议及反对其在中国销售没有标识的转基因食品,向雀巢公司进一步声明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14日,朱燕翎抵达苏黎世并接受了多家国外媒体的采访,她表示雀巢公司既然在欧洲承诺了“不在食品中使用转基因成分,即使含有少量转基因成分也会明确标识”,那么雀巢公司对中国的消费者也应该一视同仁,而不是采用“双重标准”。
在朱燕翎向媒体公开的于12月16日递交给雀巢总部的公开信中明确提出:雀巢要在中国和在欧洲国家一样,尽量不生产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如果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要进行明确标注,以尊重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雀巢否认“双重标准”
我国政府已于2002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目前国内市场上的转基因大豆色拉油等产品都已经进行公开标识,那么雀巢公司为何隐瞒其产品的转基因成分?
在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何彤主任发给记者的《致媒体的公开信》中回答到:雀巢目前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加工食品:乳制品、冰淇淋等冷冻饮品、巧克力和糖果、鸡精等调味品、速溶咖啡等固体饮品、矿泉水和饮用水,均不属于农业部规定的“转基因农产品及其直接加工品”,不需申报标识。
而对于朱燕翎提到的“双重标准”,雀巢的声明书这样解释:在对来源于转基因植物的食品配料进行标识这一问题尚未出台全球性协议前,这一问题是由各个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来解决的。因而,在某些欧洲国家的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时,雀巢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这不是雀巢在执行“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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