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诸多电视观众难以忘怀的画面:
面对记者咄咄逼人的提问,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坦言相告,在他办公桌上一大叠文件中,有不少是ST公司要求批准国有股权转让的。叫李毅中恼怒的是,这些公司竟全无羞愧之态,反而要挟国资委快点批,否则,将面临退市。打一个不妥切的比喻,这颇有点强叫化之态。
对此,李毅中很清醒。他告诉记者,他先要问一问这些公司领导人,你的公司是怎么会变成ST的?如果当初是过度包装上市,那么,是谁做的虚假报表?如果不是,那么,是谁把优质资产变成了劣质资产。不能准确记得李毅中讲话的原文,但他双眼中饱含着的愤怒之神,叫人一眼领略了这位国资看门人的威严。李毅中要给这些企业领导人上上课。
时下,人们对保护私有财产颇多议论,并提出了不少很有建设性的方案。这当然很对,也很必要。但是,如何保护公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我们又想出了多少高招呢?须知,这是早用大字写入宪法并孜孜以求几十年的老问题啊!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搞垮了,先是有缴学费之说,后又有易地为官之行,现在呢,则有在绝对话语权下的利用壳资源之举,唯一缺少的,就是如何严厉治一治这些败家子。
李毅中说要上上课,这很好。也许可视为先礼后兵、先教而诛吧!但怎么兵?怎么诛,大有讲究。对假公济私者,对掏公肥私者,要坚决绳之以法,决不姑息。对经营不善的败家子,则要为其设立管理职位禁入期,设立高消费生活禁入点,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有相关样板,我们不妨拿来试试。
不以亏损为耻,甚至亏损之王即高薪之王,这种现象不仅会造成人们对法律惩罚机制的误读,而且还为某些伐谋者营造了天堂。人们啊,可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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