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玲娣
城市建设项目贷款虽然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和一定的发展前景,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疏忽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将会影响各商业银行基础设施贷款的运行质量
随着上海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宽松,尤其是上海获得了举办
世博会的主办权,上海的各大金融机构纷纷将信贷重点投向当地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以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工业开发园区等项目为主。
但是,在实践中,对城市建设项目的贷款虽然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和一定的发展前景,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疏忽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将会影响各商业银行基础设施贷款的运行质量。
六大问题
一、政府的有关批文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此类贷款多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有些项目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国家政府的整体规划、有权审批部门的项目立项都没有完全落实,使得银行在审批此类贷款时缺乏完整的审批依据。
二、借款主体的资格问题。各市、区政府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都另外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是政府对外举债的融资窗口,自身实力并不一定符合银行借款的资格。
三、贷款用途银行难以监控。由于此类贷款的用途多数涉及到政府的实事项目,而还款的资金来源又是由政府财政资金进行统借统还的,因此借款人的贷款用途一般不会跟着每个项目走,尤其是在项目较多的情况下,更是统筹调度,给银行在监管资金用途上造成一定的困难。
四、贷款可能短贷长用。由于此类贷款时间长、规模大,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少,产生的大多是社会效益,因此由于受某些政策的影响,有些项目贷款到期后续贷由技术改造贷款变成流动资金贷款,可能会出现企业短贷长用或贷款用途发生变化。
五、贷款的担保能力有限。由于此类贷款规模大,难以找到与其规模相匹配的担保单位,因此第三方担保往往是与市、区政府相关的经营企业,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往往较弱,因此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更注重市、区财政现有的实力和发展潜力,因此银行在贷款发放前要先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承诺函。
六、同业竞争激烈。此类贷款虽然建设周期长,有一定的政策风险,但由于政府出面承诺和财政资金存款等因素,因此同业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争取到客户,在利率条件上争相下浮,使银行的获利空间降到最低。
五点建议
由于此类贷款在借款主体、贷款用途、贷款担保和还款来源等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他的贷后管理也较其他贷款不同。我们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掌握国家的整体经济发展形势,密切关注政府的人事变动及相关制度的连续性,对贷款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预警,规范贷款的操作规程,避免银行间的无序竞争。具体表现为:
一、重视企业自有资金率。银行应从资格主体上更应强调借款人自有资金的充足率,若是固定资产项目则应保证30%的自有资金率,应多方筹集资金,而不应过分依赖银行的贷款。
二、监督企业的贷款用途。虽然政府的财政资金是统借统还的,但还是应尽可能要求贷款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便于银行对贷款资金的跟踪。这在相当程度上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
三、规范贷款的操作规程。由于城市建设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因此贷款偿还期一般较长,银行应根据项目评估测定的年限结合实际情况来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而不应以贷款审批权限的原因来人为缩短贷款期限,以此避免可能出现的短贷长用。
四、由于此类贷款与政府部门息息相关,政府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值得探讨,银行与政府协商,尽可能落实第二还款来源,采取切实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
五、规范同业竞争的秩序。目前对于该类贷款在银行资金较为充裕的前提下仍是营销的主要对象,有的先是降低贷款利率,再是降低项目的自有资金率,片面降低贷款的发放条件,忽视贷款的风险意识。针对这一现象银行应进行有序地竞争,逐步走上较为规范的竞争轨道。
《国际金融报》 (2003年12月17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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