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68%股权的议案。由于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之一———高俊芳女士为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不参加表决。会议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68%股权的议案;
根据长春市关于整合医药产业资源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本公司医药产业发展战略调整,实现由投资控股型向生产经营型企业的转变,同时为了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从而解决公司在其他制药企业GMP改造及新建房地产项目上的所需资金问题,公司拟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59.68%股权。
目前,长生生物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59.68%股权,共计2,984万股。本公司现拟将上述所持股权全部转让,受让方分别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高俊芳。本次股权转让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长生生物股权价值进行资产评估之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
具体转让方案为: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长生生物股本的1,250万股股权转让给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定为每股2.4元人民币,占长生生物总股本的25%,转让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另外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长生生物股本的1,734万股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高俊芳,转让价格定为每股2.4元人民币,占长生生物总股本的34.68%,转让金额为4,161.6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总金额合计为7,161.6万元。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亚泰”)是1993年,经吉林省体改委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总股本为55,776万股。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材、建筑施工及药品生产及经营等。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高俊芳女士,现年49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财务处处长、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长生生物股权。根据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聘请的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到2003年10月31日,长生生物每股净资产评估值为1.79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将在2004年为长春高新带来2,230.03万元的投资收益,本次股权转让收回资金将用于公司制药企业GMP改造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将于2004年1月16日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会议召开事宜请见《关于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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