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今年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继2003年5月14日、6月30日两次分红后,决定进行本年度第三次分红。截止2003年12月16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46,551,294.00元。根据《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3年12月16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再次向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 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3年12月22日
2、红利发放日:2003年 12月24 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单位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3年12月23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3年12月2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3年12月24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3年12月23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3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3年12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1808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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