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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在潍坊与潍坊海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山东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的协议》,山东龙昊化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潍坊海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该项协议签署并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完有关注册手续后即生效。
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2月16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8人,以全票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山东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潍坊海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是由本公司出资270万元,潍坊巨龙集团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出资3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寒亭区潍县北路518号,法定代表人王利民。主营业务范围为钢结构材料安装、配套工程安装,加工钢结构材料、配件,紧固密封材料等。
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是由本公司出资450万元,巨龙运输服务中心出资5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寒亭区潍县北路518号,法定代表人逄奉建。主要承担本公司工程设计项目,降低对外委托工程设计费用的支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潍坊海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三方皆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皆为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的山东龙昊化纤有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棉浆粕。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棉浆粕是生产粘胶纤维的主要原材料,公司目前粘胶纤维的年生产能力为7.5万吨,约需棉浆粕8万吨,随着企业的发展,棉浆粕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投资设立该公司是为了降低粘胶纤维的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原材料的自给自足。本公司经过几年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在生产技术、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在市场、技术、财务、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方面不存在风险。在生产过程中经环保处理无有害污水和废气产生,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山东龙昊化纤有任公司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立该公司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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