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记者从中石化集团有关部门获证,这家销售额居国内企业首位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已向财政部提交申请,打算放弃中央政府数十亿元的税收返还,以换取各地方政府接管该集团的社会职能。
所谓税收返还,是中石化集团2000年分拆中石化赴港上市时,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中石化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盈利大增,所得税也大增,中央财政把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税收
差额的大部分退给中石化,这一安排为期5年,2005年到期。当前国际油价趋升,集团从中石化可获得庞大分红,财力较佳,因此打算提前中止优惠。
不过,中石化(600028,SH)董秘办公室向记者强调,这一放弃税收返还换取地方政府接管集团社会职能的做法,是中石化(600028,SH)母公司中石化集团的改革措施之一,与上市公司中石化(600028 , SH)没有直接关系。
中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专家曹晓昨天向记者表示,“放弃税收返还后,中石化集团与相关地方政府谈判接管社会职能事宜,将可能交由中央政府直接部署。”
除了放弃税收返还,中石化还计划将经营性资产卖给上市公司,或另行上市,也可能将部分辅助性业务如工程建筑设计等分拆为专业公司,分流人员和资产。中石化集团副总经理刘根元表示,一旦采取政府转移支付的方式使移交工作得以落实,就可以分流近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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