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蒲江的石象湖生态旅游区有“天然氧吧”之称,也是成都市为打造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而精心包装的一个大项目。但不久的将来,“石象湖”可能出现在酒瓶上作为商标。昨日记者获悉,“石象湖”作为酒类商标,已经被德阳一市民抢先通过工商部门注册成功。眼下,这位“石象湖”的持有人正在寻求将这一商标“变现”的途径。而石象湖景区总裁杨建康明确表示:“我们无意收购这个商标。”
唐刚2000元注册“石象湖”
“石象湖”商标持有人唐刚是德阳一名自由职业者,主要从事企业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在当地小有名气。据唐刚介绍,去年,他从本报看到有关石象湖景区的报道时,就有了注册“石象湖”酒类商标的想法,他认为,石象湖景区“生态健康”的品牌内涵很适合做酒类产品的商标。于是去年4月初,他正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注册申请,4月16日,国家商标局正式受理。
今年4月,唐刚收到了国家商标局的正式批复,他如愿得到了第33类(酒类)图文组合商标注册证书。唐刚说,拿到“石象湖”商标,他一共花了2000多元的费用。
据唐刚称,由于资金方面的原因,这个商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没能体现出真正的价值,而“石象湖”的名气却越来越大。现在,唐希望有实力的企业利用德阳附近绵竹酒类生产的优势,合作开发“石象湖古酒”、“石象湖生态酒”等特色产品,或者是将这一商标转让给有此优势的单位或个人,以实现“品牌资源加资本的结合”。
景区“不会合作或购买”
得到“石象湖”商标被抢注的消息后,石象湖景区的投资方中业集团总裁杨建康很平静,他说:“这个消息我们早已听说了,而且唐刚本人此前也和我们联系过。”杨建康明确表示,中业集团主业是物资贸易、房地产、高新科技、生态旅游、生态食品、餐饮业及公墓开发等。目前,公司致力于成都石象湖生态产业示范区的经营开发,没有涉足酒类产业的计划,因此“我们不会考虑与唐刚合作或者是购买‘石象湖’酒类商标。”
工商注册符合程序
据成都市工商局商标事务所人士介绍,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对其生产、制造、加工、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取得商标专用权时,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唐刚的注册符合程序,是合法的。
在得知石象湖方面无意合作或收购“石象湖”商标后,唐刚称,他对“石象湖”商标的市场“钱景”还是非常看好。
有关人士称,现行的《商标法》在商标权上一直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商标谁先申请,权利归谁,这无疑对增加人们的商标注册意识和法律意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个原则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实际操作中难保公平。许多企业花了很大心血和投入创立的商标被人抢注甚至恶意抢注,恶意抢注行为既使合法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据悉,《商标法修正草案》已建议对此做出调整,引入“使用在先原则”,从而对抢注他人已使用的商标的行为加以制约。
本报记者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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