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金融机构欲接“橄榄枝”挥师南下记者 何晓晴
面对深圳市政府伸出的“橄榄枝”,一些金融机构终于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心情,拟迁址深圳。
据记者了解,自从深圳市11月份发布《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以来,已有超过10家金融机构表达了欲迁址深圳或将其总部落户深圳的意愿。
深圳金融业基础厚实
此前,深圳市有关领导不止一次在一些场合表示过,大力发展包括金融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是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关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占到了第三产业的26%和GDP的11.4%。特别是深圳的基金业,由于其起步较早,成长迅速,已成为深圳金融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亮点和新的增长点。截至2003年10月底,深圳基金公司数量占全国的34%,管理基金资产规模已达826亿元。
金融优势已被上海赶超
但是,由于停发新股的原因,导致深圳的金融中心优势很快被上海所快速赶超。以基金业为例,在基金业发展伊始,深圳占据了明显优势。目前深圳的14家基金公司多为老公司,其中9家成立于2001年及以前,其中的南方、博时、鹏华、长盛和大成5家更是老10家基金公司的成员。但深市停发新股后,深基金业的步伐明显慢了下来,2002年深圳只新增中融和招商两家基金公司,而上海至少有银河、湘财合丰、天同4家。
2003年,沪深差距进一步拉大。深圳新设及批准筹建的只有巨田、景顺长城和诺安3家基金公司,上海则有长信、泰信、天治、国联安、华宝兴业、海富通、兴业、东方、华富和中银国际10家基金公司。
从股票市值上看,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约为2.9万亿元,而深圳由于停发新股的影响,市值仅为1.2万亿元,尚不及上海的一半。
金融机构可获多重优惠
为了重振深圳金融中心的区域优势,《细则》的出台可谓是打了一剂“强心针”。从今年开始,深圳市政府在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和补贴在深圳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金融机构;给予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住房补贴;组织评选和奖励金融创新;开展金融业发展课题调研,加强深港两地金融业界联系沟通等。
其中,对在深圳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深圳新设立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其办公用地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协议方式出让,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返还地价(含配套费等)的30%。如果是购买办公用房,则可以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获得一次性购房补贴。此外,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每月还将获得1000元住房补贴,其子女入学也将享受到各种便利。
深圳市金融办公室有关人士还告诉记者,目前,有关补贴资金已基本落实好,即可兑现承诺。另据记者了解,最近完成增资扩股的一家地方券商,就在深圳设了一个总部,该公司负责人毫不讳言地指出,就是冲着深圳的优惠政策来的。
借CEPA东风再造优势
业内专家指出,对决心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深圳来说,其另外一个更大的优势就在于毗邻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香港金融业无论在规模、机制还是法律环境、监管体系等方面都较上海更为成熟和完善。深圳如果能借CEPA之机,与香港形成共存共进的关系,其金融业发展完全可以更上一层楼。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的南流也有望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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