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幛吉吉
如何解决中国股市存在的种种问题,目前讨论正酣。其中比较流行的观点是,要彻底解决股市的问题,必须解决股权分裂问题,股份必须全流通。我认为此观点有失偏颇。
股份应该全流通
根据股份制的基本原理,股份必须全流通,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同股,就必须同权、同利、同责、同险。所以只要你是股东,你手中的股份就应该流通。如果规定某某股份不能流通(如国有股),那就是不公平的,违背了股份制的基本原理。因此,我不反对全流通,恰恰相反,早在1993年,我们在内部讨论、规划股市发展时,我就提出应该让国有股流通。由于当时害怕国有股流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国有股流通问题就被束之高阁了。如果当时允许国有股流通,根本不会对股市造成如同现在的惊弓之鸟般的窘境。因为当时股票供不应求,股根控制得很紧,所以国有股流通绝对是一个重大的利好。可惜,由于当时认识不到位,我们失去了一次极好的机会。而现在解决,则难度明显加大。因此,股份应该全流通,这一点完全正确没有错。
中国股市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让我们先梳理目前中国股市存在哪些主要问题,然后看看靠全流通是否能够解决。我认为目前中国股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第一,管理体制问题。主要体现在管理层基本运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来管理最具有市场经济特征的股份制。比如,股票发行,虽然取消了审批制,但是核准制的“核准”二字与审批制有多大异同,我看不出来。再如,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和监管同为一个机构,则难以发挥监管的作用。试想:我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我自己再去监管,裁判员和运动员混为一体能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股市博弈吗?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审计署,而不是由财政部去监督资金的使用﹖其道理不言自明。另如,股票发行由发行审核委员会把关,而中小股民没有用手投票的权利,所以否决的意见无法实施,导致公司上市就亏损,甚至发展到亏损公司都可以发行、上市的咄咄怪事(如南航)。还如,我们的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是否存在长官意志、强权指令或暗示的情况?如果没有,最好。如果有,则说明发行体制缺少市场或民主的透明因素。
第二,上市公司问题。比如,恶意的圈钱行为,由过去的“跑部钱进”演化到股市上,则成了“上市钱进”。而且不给股民回报,即使蜻蜓点水式地给一点回报,也是通过放长线、钓大鱼的办法,再通过配股、增发、转债的办法捞回给股民的分红。更有甚者,最近TCL、武钢搞什么整体上市,说穿了,这完全是圈钱的新方法。再如,上市公司的业绩实在不敢恭维,股民辛辛苦苦投资,并没有带来上市公司业绩的大幅提高。另如,上市公司的造假、犯规现象比比皆是。目前80%的上市公司都先后被处罚、批评和谴责。至于上市公司的老总们贪污被判刑、逃跑而不知踪影的消息也时常见诸报刊。还如,独立董事、监事会形同虚设,反而增加了公司成本,因为他们除了定期参加公司的相关会议举手表示同意外,还可领一份不菲的工资或津贴。此外,上市公司还有诸如散布虚假信息、关联交易、乱担保、治理结构等等问题。
第三,庄家恶意操纵股价坑害股民问题。这几年,琼民源、银广夏、亿安科技、中科创业等均是黑庄联手操纵股价,最后把股民一网打尽。当然这里还有上市公司配合庄家、“股评家”摇旗呐喊(银广夏最典型)的“功劳”。
股份全流通无法解决股市的问题
首先,我们看管理体制问题。全流通能解决用计划经济方式核准的手段吗?能发挥监管的作用吗?能赋予中小股民用手投票的权利吗?能制止公司上市就亏损,甚至发展到亏损公司都可以发行上市的咄咄怪事吗?能杜绝在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长官指令或暗示的行为吗?我认为根本就不可能。因为全流通只能解决流通问题,与改革管理体制没有直接关系。
其次,我们再看庄家恶意操纵股价坑害股民的问题。全流通了,庄家恶意操纵股价坑害股民的问题就能解决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庄家恶意操纵股价坑害股民是股市监管问题,和全流通风马牛不相及。全流通也好,不流通也罢,如果监管停留在原始阶段,则还会发生琼民源、银广夏、亿安科技、中科创业等等黑庄联手操纵股价、最后把股民一网打尽的悲剧。
最后,我们重点分析全流通能否解决上市公司自身的问题。许多人认为,只要全流通了,恶意的圈钱行为就可以被制止。其实现在即使全流通了,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积极性”也绝对不会降低。
第一,申购资金依然踊跃,发行圈钱的行动不会失败。因为新股不败甚至上市当天绝大部分新股卖掉就可以平均获利至少50%以上,所以申购新股者趋之若骛。
第二,更严重的是,不管是按发行价购买,还是按面值购买,所有股东都可以在上市当天就卖掉手中的股票。所以,原来不流通股东的股票也可以卖掉,他们变现并获暴利的速度“转瞬之间就完成了”。比如用友软件高分红收回成本遭到质疑。如果允许它全流通,也许高价卖掉部分股票回收成本的速度会更快。
第三,现在发行股票,公司股价面值1元,不流通股东按面值购买,而流通股东按高于面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发行价购买,这就使流通股东感到极大的不公。表面看这的确不公平,所以有人分析正是“不能全流通,股权分裂”才导致恶意圈钱的恶果。如果全流通了,股权不分裂,所有股东都按一个股价购买入市,上市公司就不会再这样恶意圈钱了吗?答案是:会照样进行。但是新股是否会高开则需要打一个问号。如果新股上市当天就跌破发行价,最后倒霉的还是中小股民,上市公司则丝毫未损。现在不全流通,所以不流通股东虽然按面值1元购买,但由于不流通,所以他们只能望新股高开而兴叹。从这个“股权分裂”的意义上讲,不流通股东按面值购买占了便宜,但他们在二级市场吃亏了。而流通股东按高于面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发行价购买吃亏了,但在二级市场流通股东又获利。因此,公平和不公平,在不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之间有机互动。
第四,全流通无法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前面提到的股份制的基本原理,因为同股,就必须同权、同利、同责、同险。如果不同股就不可能同权、同利、同责、同险。即:持有1000股的股东虽然权力、利益比持有100股的股东大,但是持有1000股股东的责任和风险也随之增大。而持有100股的股东正好相反。为什么要解释这样一个最简单的股份制道理,就是因为持有“全流通能解决上市公司问题”观点的人没有搞清楚这样一个ABC的问题。他们认为,只要全流通了,就可以防止一股独大。比如招商银行发行100亿元可转债的圈钱行为就可以制止。其实不然,因为股份多少决定股权大小。即使招商银行股份全流通了,持有招商银行1000股的股东权力还是比持有招商银行100股的股东大,所以,招商银行的决策,包括圈钱还是招商银行大股东一槌定音。全流通根本无法解决一股独大独断专行的问题。
第五,至于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上市公司造假、不犯规,上市公司的老总们贪污、逃跑,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同虚设,上市公司散布虚假信息、关联交易、乱担保、治理结构不完善等等问题,根本就不是股份不全流通造成的。
要想较好(不是彻底,也无法彻底)解决中国股市的问题,管理层、上市公司及股市各方需要协同努力,从体制、机制上彻底改革。全流通则仅仅是解决了流通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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