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山东省汶上县国税局从领导机制、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规范税收执法,以此保障和推动各项税收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未发现一起执法过错行为,无一例执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税务稽查水平大幅度提高。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首先县局成立了规范税收执法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担任组长,
选配业务骨干作为专职复议、审理人员。其次是建立了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税收执法情况分析会,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再是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宣传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组织收入与支持地方积极发展的关系。
二是教育培训到位。县局采取了多种教育培训活动,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了新《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法基本理论的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了四期“半封闭式”培训班,对系统内142人全部进行了培训。
三是制度建设到位。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县局重点加强了制度建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税务稽查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一般纳税人年审实施方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等5项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囊括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在内的制度体系。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县局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汶上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考核目标和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范围。县局与每个分局、每个科室签订税收执法责任制,分局、科室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责任制,并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与工作人员奖惩直接挂钩。
五是监督制约到位。为了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县局成立了“两权监督”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外两套监督网络,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首先,内部监督做到日常化。县局不定期对全系统执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开展执法执纪自查自纠活动。其次,外部监督做到社会化。把办税程序、办税标准、办税承诺等,尤其是办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人比较关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部实行“阳光操作”,置于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第三,在社会上聘请了10名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收集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公布了市、县、分局三级举报电话,畅通了监督渠道,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作 者:学亮 庆新 玉松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12-15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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