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庆:尊重中国国情 用积极政策支持证券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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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 06: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既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更要尊重中国国情 ○对证券市场实施积极的干预政策是世界上许多政府的通行做法 ○金融混业经营日益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武汉消息 12月13日,在此间举行的“第一届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论坛暨现代保险功能研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在主题发言中指出,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既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目前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他说,认为政府不应干预市场、市场发展应顺其自然的观点是不对的。从来就不存在没有舆论、政策引导的证券市场,不是正确的舆论和政策引导市场,就是错误的舆论和政策引导市场。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既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更要尊重中国国情。 周正庆指出,证券市场持续两年半的低迷,与中国社会、经济良性运转的基本态势产生了背离,就宏观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言,中国证券市场没有理由持续走低两年之久。他说,面对重大事件的发生,对证券市场实施积极的干预政策是世界上许多政府的通行做法。比如,“9·11事件”之后,美国总统及政府各有关部门都出面对市场进行积极的干预,及时稳定了人心,化解了危机;又比如,面对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香港政府断然入市干预,实践最终证明了措施的及时和正确。周正庆说,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就需要积极的政策支持。 在“努力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的机制”的主题演讲中,周正庆指出,金融混业经营日益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趋势。但无论是选择分业还是混业,都是权衡利弊的结果,需要基于一国的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他说,从我国情况来看,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均贯彻了分业经营的原则,当然,分业经营并不排斥在法律框架以内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合理交叉,随着我国金融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和监管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加入WTO以后面对的机遇与竞争,我国的金融法律框架有必要研究如何从实际情况出发,朝着混业方向稳步推进。而新的法律出台或法律修改时也一定要注意为今后逐步实施混业经营留下空间。 周正庆指出,拓宽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比重是历史的必然,而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保险资金确保合理的收益率和进入良性循环的前提。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可以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限制,鼓励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规范上市。 (上海证券报记者 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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