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0日,世纪城42名业主以开发商未向其出示竣工备案表和实测数据表以及违规建设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03年11月2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
2003年12月12日上午8:30,海淀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法庭上,就开发商拒绝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测绘表及违规建设两个问题,双方律师展开了辩论。变更规划各有说辞
业主代理律师提出,开发商变更规划,将小区内的道路改为市政道路,小区内因此人车混行,使业主受到噪音侵扰。另外,开发商曾在广告中承诺的大型会所现在变成世纪金源酒店,有做虚假广告之嫌。
对此,开发商代理律师表示,虚假广告的说法并不成立。首先,世纪城每栋楼都建有地下停车库,业主开车进入地下停车库后,有电梯直达自己居住的房屋,不再经过车流密集区,人车混行根本无从说起。即使出现人车分流的情况,也仅仅是在小区进出口的二三十米处,并不会给小区业主造成不便。
另外,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在广告中明确表示要建会所,只是在宣传中提到了将会建造一个以健康为主题的社区体育中心。目前已建的世纪金源大酒店有一个上万平方米的地下体育中心,完全可以满足社区业主的需求。两张表引发争执
对于交房时拒绝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测绘表的说法,开发商提供了37份业主签名的“入伙手续书”作为证据。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表示,“入伙手续书”验收材料一栏中明确列出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表,业主在“入伙手续书”上签字,足以证明业主对于履约这两张表表示认可。
对此,业主代理律师反驳,这一手续书是业主在入住房屋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而此次控告的是开发商,两者是独立的法人,不能混为一谈。而且,物业公司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都是物业公司自己对房屋内部设备、管线的说明,并不是由建委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开发商至今仍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们出示给业主的两张表是真正意义上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表。
对于以上由于沟涌不善而引发的几个争议问题,法院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陈炜祯 赵薇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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