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明·
我国从1986年开始试行个人支票,但由于各种原因,停顿了一段时间。90年代以后,一些城市开始继续推行,但总的来说,目前个人支票效果不佳,使用量非常小。到底是什么阻碍了个人支票这一先进的理财方式?
银行“犹抱琵琶半遮面”
持卡消费要有相应的条件,但个人支票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和现金起的作用一样。个人支票的好处主要是满足个人的支付需求,银行提供转账结算服务,减少现金的使用量,方便对个人税收的管理,提高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支票的普遍使用还可以促进社会信用的提高。然而,银行在推行个人支票业务上态度不积极,主要是对客户支票签名的真伪辨认和审核难度较大,有时同一个人几次签名不同,容易发生差错和支付风险。与其他业务相比,做个人支票业务既承担风险,利润又小,银行对此缺乏积极性。再加上社会、政府和银行对个人支票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人都不了解个人支票的作用,所以个人支票使用量很小,如广州,一天的支票使用量是20多万笔,个人支票使用量仅100张左右。
“门槛”定位太高
10年前个人就可以开支票了,但却没有多少人开,因为商家对个人支票抱有强烈的不信任感。近日,深圳沃尔玛购物广场却出现了部分开个人支票结账的消费者。从银行方面获悉,消费者开出的支票只要经过一种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特别配置的POS机的验证之后,即可跟信用卡一样完成付款程序。潇洒开支票购物这一国外电影才有的情节终于在中国成为了可能。
不过,为了控制风险,深圳工行把个人支票的客户定位在日均存款5万元以上。“日均5万元存款”这个门槛不仅连一般的白领阶层无法介入,而且就是一些小有作为的私营企业主也只能望“票”兴叹了。
接收单位人为限制多
个人支票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1986年推广和试行个人支票时,社会上还没有普遍需求,客观上没有形成稳定的客户群。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为个人支票的使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但目前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问题较多,如拿着单位支票买东西要3天以后才能提货,实际上是商家收到钱以后才交货;住宿用支票付款时,接收单位要先从支票上划一定数额进账,多退少补。这是对信用的一种扼杀。一些私营业主也表示不会接受个人支票,因为担心会有空头支票或假支票,毕竟还是钞票要来得实在点。另外,个人支票兑现必须到开出支票的银行办理也是一个问题。
除了信用方面的因素外,一些没有商号的个体工商户之所以看淡个人支票还有两个原因:一是现金交易可以逃税;二是账户上钱多了,一目了然,很多人怕露富。
个人支票与企事业单位的支票功能相同,但各地在使用个人支票上都有不同的限制和规定,如金额上有限制、在有些地方不能使用等。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已办理个人支票业务,但只在淮海路、静安区等几家较大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而且,目前个人支票不能用于消费,因为商家不收,可以用于个人经济和经营活动时付款,但个人账户不能接收企事业单位的支票。在广州王府井百货大楼,收银台的收银员均对个人支票很陌生,表示从未见过有顾客使用个人支票,目前商场只收现金、信用卡、银行卡,没有关于消费者可以使用个人支票的规定。此外个人支票的兑现难问题,也让他们望而却步。
个人信用法制环境不完善
支票本来就是信用体系的产物,签支票付款就是一种承诺。但现在收支双方的经济活动都在不信任的基础上进行,说明整个社会信用很不好。
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有许多配套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用的管理和处罚非常严格,通过强制手段,使社会建立了良好的社会信用习惯和环境,不允许轻易地破坏个人、单位的信用和声誉。在澳大利亚,留学生或短期居住的人,都可以开个人支票户,但如果谁签发过空头支票或有不良记录,当他回国时,机场不卖给此人机票。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和手段,使任何人都不敢触动个人信用和单位信用这块洁净之地。在欧洲,如果上了不良记录的黑名单,所有的单位、个人都不和该企业或个人打交道,如果重新登记开办公司,也非常困难。而我国在这方面还非常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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