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昙
2003年4月6日,是让许多摄影记者遗憾的日子。这一天,位于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牌子被悄悄换下,取而代之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遗憾的是,几乎没有记者把这一刻摄录在册。
这一天,标志着国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饱受诟病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状况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国资委成了打理约7万亿国有资产的“超级大老板”,8个月的履政既有诸多创新也引起了颇多争议。
完善监管体系使出资人层层到位
国资委成立后,参与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此《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而今,国资委正陆续制定配套性法规、规章为《国有资产法》的出台作铺垫。
据悉,国资委今年准备研究起草的法规和规章有13件,明年准备起草的还有15件,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制建设。
国资委的另一要务,就是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资委。国资委的目标是用三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中央和省、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目前地方国资委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方国资管理体系的混乱,一些省份出现了国资“卖光光”的现象,国有资产流失状况严重。
上海市是第一个经中央批准组建地方国资委的城市。到目前为止,已经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国资委,已经上报改革方案的有1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
国资委用近五个月的时间,对189家中央企业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六易其稿,最终形成了11月27日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所监管企业试行经营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制度。
新办法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考核主要集中在四项指标:利润总额、资产增值率(净利润/净资产)、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成本/销售收入的比率。2004年1月1日开始,这套考核办法将在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89家中央企业中全面实施。
《暂行办法》同时也是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的依据。考核办法与奖惩紧密挂钩,如果企业经营者完成经营目标,就可拿到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如果目标完成不了,就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减或延期薪酬,甚至对其不再任命、续聘。
完善企业领导聘任制度
为了改进国企经营者的选择机制,9月份,国资委为其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此前,国企负责人基本由中组部和国资委任命,国企老总更多被看作“特殊的公务员”而非企业家。国资委全球聘任高管,从股东利益出发,打破国企老总“任命制”、实行高管人员国际化的意图可见一斑。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近日透露,国资委还将进一步扩大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规模和范围。推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国资改革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国有经济布局过宽、过散,因此,促进和引导中央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企业合并和重组,一直是国资委正式挂牌后的工作重点。
从4月到9月,就有48户中央大企业进行了产权和股权的转让,其中83%转让给了非国有企业和外商企业,涉及的金额是220亿元人民币。
11月19日~20日,在国资委的主导下,中国举办了“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主要议题就是“国际并购重组与中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关专家把这次论坛看作今后国有资产进一步调整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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