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肖宾来源:
本报讯(记者肖宾)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为推进利率市场化,从2004年1月1日起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以1年期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5.31%,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可在4.78%到9.03%的区间内按市场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央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贷款利率
问题上,将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不会增加,贷款利率也不会因此上升。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这次利率改革措施出台前,人民银行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和金融机构类别分别规定贷款利率浮动上限。
经过此次调整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
央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央行之所以进行此次调整,主要是因为原有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不利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较低,贷款利息收入仍然不足以补偿信贷成本和风险,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同时,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会提高国有重点企业的融资成本,也不会带动贷款利率水平的全面上升。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下调
本报讯(记者肖宾)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12月21日起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仍为1.89%。
“准备金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而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超额准备金存款”指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中超过中央银行要求的部分。这次利率改革措施出台前,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相同。
央行的工作人员表示,适度下调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将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有利于充分发挥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的综合效应。市场人士认为,目前,临近年底,市场上资金面较为紧张,此次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下调,将有效地增加市场上的资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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