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海平)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同时下调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中
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就以上两个决定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改变目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不平衡的状况,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该负责人说,与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政策相配合,适度下调金融机构在
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
存款利率,将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有利于充分发挥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配合的综合效应。
该负责人认为,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会带动贷款利率水平的全面上升。
首先,当前我国资金供给充裕,基本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这是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的主要因素。
其次,随着经营体制的转变和风险意识的不断加强,金融机构不再以外延扩张为主要目标。目前各金融机构
已基本建立起审贷分离、授权授信的信贷管理制度,贷款利率浮动管理也已纳入其中。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形成与
不同风险度等因素相对应的贷款利率结构,不会带动贷款利率水平的全面上升。
第三,在竞争日益增强的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出于经营的需要,不会轻易上浮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据统
计,截止2002年9月底,在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中,利率不上浮和下浮的贷款占57%,上浮0-10%的占20.7%,
上浮10-20%的占9.9%,上浮20-30%的占12.5%。这说明在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并不是普遍"一浮到顶",而是区别对待,形成了一个合理的利率分布。
该负责人还解释了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原因。
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贷款利率浮动政策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不利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较低,贷款利息收入仍然不足以补偿信
贷成本和风险,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二是不利于加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贷款利率浮动上限较低,可能诱使个别信贷人员运用贷款权谋求私利。
三是按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决定贷款利率是否浮动和浮动多少,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并且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大小、所有制的界定也越来越困难。
因此,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有
利于推进金融机构改革,也有利于抑制民间高利贷、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该负责人最后谈到了下一阶段的货币政策取向。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的总体部署,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手段,保持货币信贷的稳定增长。同时,密切关注
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适度地进行调控,增强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并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
合,进一步提高综合调控效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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