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菲娜北京报道海关总署12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记者招待会,主要就即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关税条例做了说明。而在招待会现场,同样是明年1月1日就要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吸引了诸多记者的关心。
海关总署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胜强说,CEPA明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目前
海关正在加紧内地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作为海关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原产地的认定工作。这项工作对中国海关来说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为此,香港和内地之间的海关需要密切配合。
就记者问到海关总署在实施CEPA方面最关心什么时,黄胜强说,目前来看应当是从香港进口的商品原产地的认定问题。因为按照CEPA的规定,对于享受零关税的产品必须限定在香港生产的,也就是原产地是香港的产品。黄胜强说,内地每年从香港进口的商品大量的由香港转口,也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产品,因此要把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中区别开,让真正原产于香港的产品享受优惠,而避免不是香港生产的产品通过蒙骗、违报原产地享受国家优惠的关税,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会使许多非香港生产的产品利用CEPA,偷逃国家税款,不仅冲击内地企业,也扰乱了内地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出现谎报原产地走私合法化的问题。
黄胜强介绍,根据CEPA的规定,原产于香港的273种商品将享受零关税。根据内地海关的统计,2002年内地进口这273种商品大概是47亿美金。按这个计算,CEPA实施以后,估计要减免进口环节税6亿元人民币。
而有记者问到如何确定商品的香港原产地问题时,黄胜强说,关于中国海关如何认定香港从进口原材料到香港加工以后的产品是不是具有香港原产地资格的标准问题,目前按照CEPA的规定,只要是在香港进口原材料进行过这个产品的主要加工工序,同时,加工完了的产品跟原材料之间增值30%以上,经过中国内地海关的核定,符合这个标准可以视为原产于香港的产品,并享受CEPA的零关税优惠。这两条标准是内地和香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制定的标准。
有哪些产品可能在CEPA实施后,伪报原产地,但实际上是通过香港转口?有记者希望提醒一下香港企业要小心。海关总署副署长刘文杰说,这个很不好预料,但是从打击走私的一些经验来看,比如说服装、玩具之类的轻工产品,因为其在成品的检验中,对原产地的认定有一定的困难。他相信为了防止原产地的瞒骗,与香港建立了原产地联网核查系统,通过这个联网核查系统,相信中国内地海关有能力有效地防止利用原产地瞒骗来偷逃关税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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