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傅继红北京报道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垄断企业借煤炭市场供需趋紧之机,在煤炭供应过程中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关于开展煤炭价格和涉煤收费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立即对煤炭产、供、运、销各环节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缓解煤炭供需矛盾,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需要。
通知指出,由于国家加大了对小煤矿的整治力度,以及需求的增长,煤炭尤其是电煤的矛盾较为突出,市场开始出现一些趋紧的变化。一些地方、部门和垄断企业借机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有所抬头,扰乱了煤炭市场秩序,加剧了供需矛盾。
通知强调,此次检查到12月底结束,检查的范围包括煤炭生产、流通各个环节,承运煤炭的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企业,以及所有涉煤收费的部门和单位。
检查内容包括,煤炭价格和所有涉煤收费,重点是涉煤收费,主要有煤炭的生产、流通企业趁煤炭市场波动之际,囤积居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价外加价、哄抬煤炭价格的。
涉煤收费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向煤炭相关企业收取地方煤矿开发基金、地方煤炭统管费、地方煤炭附加费、生产开发基金、教育附加费、煤炭管理费、进出境费等各种费用的。铁路、港口、收费公路等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违反价格管理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煤炭供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打破地方保护,防止走过场。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选择重点地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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