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福勇
“由于各方面对产权有不同的看法,产权改革的进展效果不尽如人意,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方方面面都不是很满意。想绕过产权制度改革,但绕来绕去没绕过去,也做了许多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国资管理领域的资深专家、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民建议在产权实践中更应谨慎。他认为当前由于认识与客观条件的不太一致,而上万亿的国有资产存量的流转是有很大市场风险的,因而要多在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要对意识形态这方面的障碍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国资产权交易是项触及深层次体制和根本利益的问题,因而在意识形态和机构设置上的不同认识是很自然的事。
二是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特别是有关产权界定、有关财务处理的规定还不够到位。比如说评估,具体的规定我们是有,但价格到底怎么确定,现在没有明确的说法,各地不一样,到底是按照账面价,评估价,还是市场价﹖尽管各地的做法都有不同的特点,但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但都没有。交易的程序,特别是有序退出的领域和通道都需要在法律法规方面进一步细化。
三是监管制度还不到位。虽然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明确提出了,便因为监管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现实中会有一些小团体和个人,受到利益的驱动,千方百计地往自己的腰包里装一块。
四是要考虑到产权交易的整个过程还有很多缺陷。如对产权交易前期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对产权交易中的流程、方法、手段、具体的途径等;对产权交易后的整合,基础工作、效果评估等等。
李保民同时认为,当前更多应着手做的有五件事,一是加强交流,培训;二是为重组或扩建产权交易机构做一个方案或者规划。同时应明确省辖的产权中心与各市交易中心的关系问题。在横向方面,技术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其他市场如何扩建等都应该尽早开始考虑和实践。三是产权交易机构的范围和功能怎么扩大和完善。四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国资委正在积极制定八个有关这方面的规则,各省市也应结合这些规定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则。李保民认为,有些国家从全局角度不好做的,各省可以率先搞点探索,在一个局部突破。五是在机构设置上应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是把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推向市场。并在这基础上积极组建全国性的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过去大的背景不让提,现在这种体制下我们有没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产权交易协会或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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