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临时)于2003年12月10日在郑州市以通讯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题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重阳街70号。
二、审议通过了《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为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确保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畅通,公司决定成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与董事会办公室合并办公,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履行职责。
三、决定于2004年1月11日(星期日)上午9时在六楼会议室召开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1、会议议题:修改公司《章程》,将第五条“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凤凰路7号,邮政编码:450004。”修改为:“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重阳街70号,邮政编码:450001。”
2、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12月25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3、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1月5日―――1月9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凤凰路七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法人代表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者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电话:0371―6339744传真:0371―6316894
邮编:450004联系人:于莉女士
5、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人上海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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