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的风险防范,主要是期货交易所发挥一线监管作用。期货交易所担任重要风险防范作用,它既是期货市场的组织者,也是监管者。这在某种程度山个说角色有些重叠。我们应该知道,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不仅在于交易所,也在于期货经纪公司,还在于市场投资者的理性参与。需要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投资者共同参与,共建风险防范机制,共筑风险防范这张大网。只有把市场参与的各方组织起来,共同协商,一起沟通,也有利于各方互通信息,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多级风险防范
在国外,期货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在实践中已经逐渐形成了由“期货监管当局———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三级风险防范机制,其中期货行业协会在风险防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期货业协会,但是期货业协会也主要是期货经纪公司的组织,这样的功能定位,使得中国期货市场难以在机构方面得到完善,不利于期货市场的风险防范和健康发展。
我们应该很好地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完善三级风险防范机制。使期货业协会能够监督会员在“三公”的原则进行合规活动,减少市场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同时要保证管理层的决策意头顺利贯彻下去,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特别是更好地发挥好期货业协会的风险防范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的发生。
事后防范
反思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交易所在防范风险方面做得不够值得我们深思。特别是没有做好事前监管,使风险不断积聚,最终酿成不可收拾局面。我们研究发现:一些风波的发生并不是偶然的,通过观察可以发现,持仓量的居高不下、持仓架构的过分集中等异常情况在风波发生的前几个月时就已开始显现:多头挟巨量资金早已摆出一副逼仓的架势,空方则积极准备货源试图以大量实盘进行应对,巨大的期现价差导致注册仓单猛增。高的持仓比例已经随时都有可能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多种形式并用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普遍做法是,一旦出了问题,采取的唯一措施是事后处罚。这样往往就是马后炮,达不到真正地风险防范的目的。其实国外的风险防范比我们严密得多,方式也多得多。我们应该很好地加以借鉴和利用。在国外,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比如说,当价格出现异常、会员或投资者交易异常、会员或投资者持仓异常时,交易所可以约见指定的人员或投资者谈话提醒风险。通过情况报告和谈话,发现会员或投资者有违规嫌疑、交易头寸有较大风险的,交易所可以对会员或投资者发出书面的“风险警示函”,等等,必要时借助媒体公开谴责。多种手段并用,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建立信用评级制度
从国际资本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资本市场结构和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她是以良好的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作为基础。但“失信”的事件在期货市场累累发生,因此对那些常不履约、弃席位、欺诈客户或者常常利用资金大的优势恶性做庄的期货公司和机构投资者应实行评级公示,对于一些期货市场的“肇事者”应亮黄牌警告,必要时红牌罚下。
强化信息披露制度
借鉴国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的成熟经验,一个重要做法是强化信息披露,使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使广大投资者知道什么时间该公布什么信息,内容有哪些、格式怎么样,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市场参与的各方获得信息相对公平。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市场透明度增加,不规范操作就好减少,风险发生的频率将会大大降低。联系到我国市场的现状,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特别是有关期货市场的供求、库存、产需等报告,也不是期货市场的参与者所能完成得了。因此信息披露制度化、规范化还用动用全社会的力量,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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