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浙江东方(600120)今日公告称,浙江省审计厅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认为公司在内部职工股处理上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之处,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根据浙江东方上市公告书,1997年公司上市时,公司总股本5000万股,首次上市流通股共1250万股,其中1050万股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普通股,另外200万股由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其余内部职工股619.75万股预计将于股票上市三年后上市。公司内部职工股合计819.
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395%。公司上市几年来,股本扩张极快,现在总股本已达50547.35万股,扩张了10倍多,依此推算,内部职工股如今数量已十分庞大。
据悉,公司现第二大股东浙江天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几个自然人股东设立,并分别持有公司内部职工股。2000年9月21日,原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与浙江天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144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11.11%的股份)转让给浙江天业。2000年9月26日,公司补充公告称,浙江天业四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是刘宁生(原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原公司副董事长)、唐信璋(公司董事、现公司总经理)、杨建新(原公司董事总经理)。
据公司今年半年报显示,刘宁生、吴建华等公司高管期末持股数达200多万股。11月21日,刘宁生、吴建华、杨建新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唐信璋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李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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