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雄亮报道: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郑重公布,内蒙古地矿建设工程集团、呼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401家企业(单位),荣获内蒙古“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占参加申报企业的1/10。
据了解,内蒙古自1984年开展守信用重合同活动以来,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
《合同法》为主要内容,举办了2200期培训班,培训人员9万人(次),使全区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守信用重合同企业基本实现了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近3年来,全区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还积极采取措施,调解合同纠纷,提高合同履约率,共调解企业间合同纠纷案件390起,协助企业清理合同拖欠款约700多万元,查办合同违法案件294起,涉及金额近千万元,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在加快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法定代表人信用档案公示制度,将企业合同履约情况,消费者、经营者投诉情况,企业商业欺诈、虚假出资等不良记录情况,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等情况,录入工商红盾信息网并与全国工商系统和自治区政府联网,作为公共信息和数据向社会开放,供社会查询。
《市场报》 (2003年12月1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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