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司长苏波认为六大因素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一、观念和认识仍然滞后。目前有部分同志认为,大企业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仅仅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二、政府管理方式和手段还不适应形势的需要。目前,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仍然主
要面向国有经济,没有完全做到覆盖各类所有制企业,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服务也很不到位。
三、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行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政策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一是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不够。二是行业准入方面还存在诸多限制。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在土地征用、人才引进、信息的获取、户籍管理等仍存在不公平待遇。
四、企业信用状况差,融资环境急待改善。
五、面向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服务功能不健全,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六、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技术装备普遍落后,相当数量还是家族式管理体制,职工文化水平低,技术人员更是缺乏。生态保护、安全生产、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以及依法纳税等方面问题也比较突出。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12-10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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