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目前公务员立法草案进行了第11次修订,已经进行到征求意见的阶段。此消息令人关注。
公务员制度也叫文官制度。在尚未确立文官制度之前,西方国家政府工作人员与政党共进退不仅造成了政府行政效能的低下,也滋生了腐败。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英国率先建立了文官制度,将政府工作人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随着选举的结果轮换,而事务官
则通过考试录用。文官制度的实质是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其中行政工作是技术性的,具有中立色彩。
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国借鉴西方做法制定公务员法,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是部分参照了西方文官制度。
中国要借鉴西方的做法实行公务员制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也能得到有效的体现。全体公民为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把治理国家的权力委托给国家机关,为了办理这些治理事务,就要通过宪法和法律来设定一些有特定权力和责任的职位。这些职位人民选择了一些有治理能力的人来担任。这些职位是宪法和法律设定的,并不属于担任这些职位的官员本身,官员如果进入职位之前和离开之后,他仅仅是普通公民。所以《公务员法》草案中增加了对公务员进行身份管理的内容,明确规定公务员队伍进入和退出的确切标志。这样有助于将职位和官员人身分开来。
由于特定的职位具有特定的权力和职责,这些官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和程序框架下行使权力,任何官员都不能有超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否则就要受到制裁。官员的职权是法律规定的,而法律是高度技术性的、程序性的,所以行使职权是行政工作。中央党校王长江教授认为,政府要运作,就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至于政治层面的问题,当然是由政党来决定的;对公务员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接受谁的授权、向谁负责、权限在哪。
现代法治精神还要求正确界定明确的公务员范围。正如中央党校教授马庆钰说,目前《公务员法》草案对公务员界定超出国家行政机关的范围,将成为该法律在“三读”过程中遭遇争议最大的问题。如果《公务员法》严格按照法治精神实行政治和行政的分开,那么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
公务员政治和行政的分开有助于提高国家行政的效率和质量。确立文官的中立地位,保证了公务员职业的稳定。这不仅有利于公务员的经验积累,而且吸引了大量的专业人才。提高了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也就提高了国家行政的效率和质量。目前将召开的全国人才会议目的之一正在于解决公务员的整体素质,而公务员整体素质对于提高国家行政的效率和质量是非常关键的。我们可以借助于《公务员法》渐渐达到这一目的。
本报评论员 陈永苗(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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