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证券有限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近日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自2002年以来,已先后有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经开”)、鞍山证券、大连证券、富有证券、佳木斯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被关闭或撤销。这一系列事件表明,防范券商违规经营造成的金融风险仍任重道远。
对于新华证券被撤销,业内人士认为“令人震惊”,却又在“情理之中”。新华证券
倒闭之前,就已显现出些许败象:新华证券在今年六七月份曾陷入困局(6月份连续出现8个跌停),一度被业内人士指责为“百科药业”等股票托市,造成公司严重亏损。新华证券负责人对此矢口否认。这之后,新华证券在市场上似乎风平浪静,直到如今突然被撤销。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已成立新华证券撤销工作组,负责清理该公司的证券业务,并将对其违规经营等事项进行详细清查。到目前为止,新华证券违规经营的具体问题还不为外界所知。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违规操作炒作股票、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国债回购、乱融资等金融风险问题的存在,通常是不法券商的通病。
近些年来,私自挪用客户资金或债券,似乎成了券商违规操作的一条捷径。券商通过非法融资,违规买卖股票,一旦股票被套,无法偿还拆借来的资金,便会引发巨大的公司风险。
为治理券商问题,防范金融风险,证监会曾在8月份召开会议,对我国证券公司提出三条铁的纪律: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挪用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证监会明确指出,对新出现的违反“三项铁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证券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1
作者:张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