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讨还1900万元恶意拖欠车贷款
用法律敲打”老赖“最有效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莉刘虹辰通讯员王菊萍)今年8月,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携手中行、工行、交行等6家银行在《深圳商报》A1和B1版连续发布7次公告,公布了18位
贷款买了车却不按时还贷者的身份证号码及车牌号码,要求他们在公告之日起的10天内补交欠款,否则将诉诸法律,通过司法机关对其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在这则公告的背后,是我市信用建设中横亘的一大障碍:不少贷款买车者恶意欠贷。今年国庆之后,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专门成立了“追偿办公室”来管理恶意拖欠的车贷保险,各支公司也纷纷成立“催欠小组”,采用法律手段向恶意拖欠者开刀。两个多月以来,该公司共追回3期以上的拖欠款项900多宗,催收拖欠的贷款1900万人民币。
据介绍,向拖欠贷款的“老赖”们催缴贷款时,“老赖”们的表现五花八门,一些“无辜”欠贷者由于法律意识的缺乏,更让人啼笑皆非。
法盲胆子最大
代理人保部分催欠业务的逸生律师事务所方律师,对一些人的表现感到不可思议。他介绍,有一部分人属于最典型的恶意拖欠者,这些人一般是本人贷款,但有钱就是不还贷。据介绍,这些人往往是法盲,不明白恶意拖欠以及欺诈要付法律责任。
王某开了一家公司,在2001年买了两台奥迪,通过保险公司向银行借款40万,分36期交清,供了11期之后,王某借口业务萎缩,开始拖欠贷款12期,保险公司不得不向银行赔付12期贷款。之后,保险公司开始了追债的日子,保险业务员和律师多次上门。但王某却依然我行我素。
于是,律师出面代表保险公司向法院起诉,在开庭的前两天10月23日和24日,王某相继将拖欠保险公司的12期贷款通过银行打入了保险公司的账户。王先生原以为自己不再担负法律责任,但在法庭上,法官判定被告王某必须立即付清另外13期欠银行的款项,另外支付“借款万分之二的罚息”,承担全部的律师诉讼费和案件受理费。并且所欠余额必须全部交清。
律师解释,按照王某和银行签定的协议,王某超过三期不还贷款,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全额还款。对于一些恶意欠贷构成欺诈者,保险公司则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其承担刑事责任。
出借身份证欠下一屁股债
在追欠的过程中,一种现象让律师感叹不已,这就是有的人将身份出借给朋友买车,朋友用其身份向银行贷款,朋友不还贷之后,保险公司和律师找上门让其还钱,这些人感觉很“冤枉”,车不是自己开的,却欠下一屁股债。
张某有深圳户口,有固定单位和固定收入。他的朋友路某没有深圳户口,2003年5月路某假借张某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买了一辆价值60万的“宝马”。
路某还了20万的车款之后,资金周转不过来,于是欠了6期银行贷款,银行找到张先生,让其还款。张某打电话让路先生还钱,路某用各种借口拖欠。接到催欠款律师函的张某,无奈只好将这辆“宝马”拖走,将车暂时交由保险公司保管。几天时间,路某即将6万余元欠款打入保险公司账户。
做担保却替人还贷20万元
一些人由于缺乏法律意识,给朋友做担保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要承担法律责任。一名给人做担保的“法盲”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替朋友偿还了20万元的贷款,做了一回“冤大头”。
2002年,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任某决定贷款买一辆30多万的广州本田。她找过去的同学吴先生做担保。吴先生看任某的生意蒸蒸日上。满口答应。任某付了首期之后,自己还了5万元的贷款。但不久,她做生意亏了本,车辆和房产都被债权人利用法院保全,之后,一直拖欠银行车贷款20多万元。保险公司的律师找到吴先生,让其付清任某拖欠车款,否则通过法院保全吴先生的房产。
吴先生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让人羡慕的职位。如果不交欠款,不仅要打官司,还有可能失去房产。吴先生没有办法,只好从今年7月份开始,陆续向保险公司还款。12月3日,吴先生将最后一笔3.6万元的欠款打入保险公司帐户,还清了任某的贷款。
过去,保险公司担心诉讼期限长,怕麻烦。但如今,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找到了对付“老赖”们的死穴,尝到了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追回欠款的甜头。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有关人员表示,公司决心利用这种方式把催欠款进行到底。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莉刘虹辰通讯员王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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