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电(记者何兰娇)广州证管办日前完成了2003年度上市公司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广州证管办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和检查通报5份,督促相关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向地方政府发出通报1份,提请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支持所在地上市公司规范整改;并建议中国证监会对涉嫌信息披露和财务核算违规的1家上市公司进行立案稽查。
据了解,广州证管办从今年4月起结合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审核和风险分类的情况,分两
批制订了2003年度上市公司检查计划,将辖区高风险类、次高风险类、新上市和已实施重大重组以及拟申请再融资的12家上市公司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尽管上半年受到“非典”的影响,但广州证管办在中国证监会的大力指导下,克服困难,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及时超额完成了上市公司检查工作。截至11月底,广州证管办先后对辖区11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对4家上市公司进行了专项核查。
广州证管办在努力完成辖区上市公司检查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做好上市公司交叉巡检和协作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安排,广州证管办对湖南1家上市公司进行了交叉巡检,对海南1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作了专项核查,并密切配合兄弟派出机构完成了对辖区2家上市公司的交叉巡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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