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本报记者 鲁欢来源:图为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本报记者 鲁欢 摄 昨天早上,65岁的张女士顶着刺骨的寒风,踏上了前往秦皇岛的路途,参加下午在秦皇岛法院举行的北京10名业主联合起诉秦皇岛圣地置业有限公司的庭审,希望通过法庭为自己异地置业上当受骗讨个说法。和她一起前往秦皇岛的,还有9名和她一样购买了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商铺的北京投资者。看中西单金字招牌
2002年6月,张女士看到了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的招商广告,这个声称是北京西单友谊商场和秦皇岛圣地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商场,吸引了张女士。每年10%的回报收益率,5年后开发商加价回购……面对如此优惠的条件,经过反复考虑,7月30日,张女士以每平方米10070元的单价,购买了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约9平方米的商铺作为投资。经过实地考察,10月,张女士又购买了约8平方米左右的商铺。
张女士昨天告诉记者:“开始也有些犹豫,因为回报率如此之高,商场为什么不自己做?但销售人员说,这个商场是双方联合组建的,西单商场不愿投入太多资金,开发商又不愿在这个项目上占太多的资金,所以才会采取这种形式。过几年,商场运行好了,有富余资金了,还会用高于销售价的价格进行商铺回收。这些解释都很合情合理,而且,我是老北京,对西单商场特别有认同感,所以就下决心买了。”
采访中记者发现,其余9名原告和张的想法都非常一致:因为认准了西单商场的牌子,才花了巨款购买了这里的商铺。
但是,今年5月份,当投资者开始领取第一年的投资回报时,却发现多了一份补充协议:西单商场和圣地置业原来的合作关系并不是共同组建,而是品牌输出管理模式。而且,自从开业以来,该商场业绩一直不佳,所以将“原输出管理的‘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以整体租赁的形式纳入北京西单商场自营范畴”,同时,秦皇岛北京西单商场有限公司更名为“秦皇岛华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看到这份协议,投资者大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原来一直以为自己买的是西单商场的物业,现在却变成了秦皇岛华商资产的物业。再加上购买一年多以来,因为开发商违约,房产证始终无法办理,于是,李燕夏、刘复、张燕等10名业主愤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因该合同造成的损失。庭审聚焦违约欺诈
昨天下午两点半,北京10名业主联合诉讼案在秦皇岛法院房产庭开庭。巧合的是,一个同样购买了这个商铺的业主,也以同样的诉讼原由,起诉了秦皇岛圣地置业。两案合并审理。3个小时的庭审中,圣地置业是否存在合同违约和广告欺诈成为庭审焦点。
原告代理人刘复认为,当初该项目所有的广告宣传都大张旗鼓以西单商场为号召,声称该项目是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和圣地置业的共同投资、共同管理,是北京西单商场的首家外埠连锁,投资人也都是冲着西单商场的品牌购买该项目的。但如今房子卖完了,西单商场却消失了,这已经构成了广告欺诈。
同时,投资者多次与秦皇岛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联系办理产权证事宜,均被告知,因为开发商尚未将相关资料报产权机关备案,所以,投资者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不能办理。这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应该按合同第15条的约定同意原告退房。
对此,原告代理律师周仁昌表示,楼书广告上对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介绍是事实,当时北京西单商场与圣地共同经营秦皇岛西单商场一年多是客观事实,因此不构成广告欺诈。
对合同违约一事,周律师承认合同违约,但是他认为“形式上是我们违约,但实质上是政府”,是秦皇岛市投资环境太差,办事效率低下,不是开发商的原因。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原告之一的代理律师秦皇岛港务集团法律事务部的吴贵彬律师,吴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开发商合同违约是明显的事实,根据这一条,原告的退房主张就已经完全成立,该案就应该胜诉。
近两年,异地置业蔚然成风,但是,业内专家提醒:在看到高回报的同时,希望投资者也看到风险性。据了解,仅秦皇岛一地,涉及北京大批投资者投资受骗的,就已发生了维多利亚港湾和此次秦皇岛西单商场两起事件。前者涉及400余北京业主,后者涉及260余户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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