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称,“一房多卖现象从主观故意上可以说是一种欺诈” 丽景台被骗住户欲追究发展商刑事责任
“今天晚上(12月8日)收集所有业主的资料,我们明后天就到法院去提交诉状。”丽景台被骗业主表示,一定会将维权之路走到底,即使维权路上“路障”重重。
为清“路障”,12月7日下午,丽景台的业主委员会请来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的蔡明森庭长及广州市律师联盟的律师们为业主们解答维权需知的相关问题。这一小型法律知识讲座设在丽景台的大堂处,众业主挤满整个大堂,群情激动。
购房无凭据难获法律支持
“买房时购房合同原件给发展商收走,业主居然没有留下复印件,而且又因相信开发商,购房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给开发商,却连收据都没有!”讲座现场的律师说,“这样的情况下,因为无凭据,法律上是不予以支持的。但若业主能找到当时付款的旁证,尚有希望提请诉讼。”
蔡明森是广州市律师联盟的高级法律顾问,他告诉记者,现在广州不乏类似的案例,延迟办证现象更很多见。蔡明森说,市民购房时相对处于较弱势的一方,即使在购房前对发展商进行一定的了解,但这种了解也只能停留在能力有限的层面上,这种情况下,需强调市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而政府的监管也应加强。
丽景台的业主们正一步一步在教训中吸取经验。陈先生说,他之前并不知道购房要到交易所备案以确定房子的权属,更不知道交易鉴证号是不可重复的。
“一房多卖是一种欺诈”
“一房多卖现象从主观故意上可以说是一种欺诈。”蔡明森回答业主提问时说,从刑事角度来看,诈骗罪构成要件是:行为人用虚假现象使对方信以为真,将财物交给行为人。丽景台的发展商欺骗业主、一房多卖、多次抵押等行为,存在这样的主观故意。业主们考虑追加发展商广州市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
丽景台的房价自去年起降低很多,原均价6000多元/平方米的房子降到5000元/平方米,业主对此怀有疑虑,认为不排除发展商有意套现。而至今发展商方面,仍只有留在丽景台的刘小姐负责向外解答疑问,刘小姐强调,在12月底将为部分住户办理房产证。但业主们表示不相信此承诺,“这样的话都说了一年多了,还想骗我们到什么时候?”
赢了官司也拿不到赔偿?
业主们多方努力,仍找不到发展商广州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及代理商广州新建业商品房销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此事做表态,这使业主们感到惶恐。蔡明森提醒众业主,若怀疑开发商有转移资产的举动,应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若业主们自己没有能力调查开发商的资产情况,可向法院申请进行调查。
但据业主说,因为发展商尚欠交国家税款,几个投资方也在向发展商追款,按赔偿先后顺序,业主极有可能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 本报记者 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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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的丽景台业主表示,一定会将维权之路走到底。本报记者 吴伟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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