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人民日报今日发表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的文章称,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已不仅是科学技术、生产力等的竞争,而且是体制竞争。体制不完善,制度落后,就容易由局部性经济波动引致系统性、灾难性后果。
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确定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为开发性金融提供了发展和
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
开发性金融是适应制度落后和市场失灵,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增强经济竞争力而出现的一种金融形式,在国际上已有百年历史。
从各国的实践看,开发性金融通常为政府所拥有,赋权经营,具有国家信用,用建设制度和开发市场的方法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承担着支持经济发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及相关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任务。
从世界性的发展趋势来看,开发性金融一般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政策性金融初级阶段,开发性金融作为政府财政的延伸,以财政性手段弥补市场失灵。第二阶段是制度建设阶段。开发性金融以国家信用参与经济运行,推动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到了第三阶段,市场得到充分发育,各类制度完善,国家信用与金融运行分离,经济运行完全纳入市场的轨道,开发性金融也就完成了基础制度建设的任务,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经济运行。
文章写到,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经走过了政策性金融的初级阶段,正处于以国家信用参与经济运行、推动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阶段,应立足于“五个统筹”,通过融资,积极进行制度建设和市场培育,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维护中国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增强中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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