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电监会官方网站的消息称,日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正式印发《华东电力市场试点方案》。方案确定了华东电力市场的市场结构、模式、交易方式、推进步骤等关键问题,同时明确了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分三期实施的思路,该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华东电力市场试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据悉,华东电力市场的具体范围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一市。按照
“安全稳定、协调发展、开放透明、积极稳妥”的原则,《华东电力市场试点方案》明确了华东电力市场建设分三期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和内容安排。一期采用统一竞争、分区控制、协调运作的模式;二期实现由区域统一运作、统一控制;三期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建成完善配套的华东电力市场体系。华东电力市场运作初期,采用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的方式,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年度合同、月度合约竞价、日前现货竞价和实时平衡。建立华东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和省(市)电力调度交易结算中心,月度与日前现货竞争在大区平台进行,年度合同与实时平衡在省(市)进行。华东电力市场运作初期实行单一制电价加有限竞争模式,具备条件时及时转入两部制电价。
据介绍,试点方案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大用户等市场主体、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辅助服务、市场计量和结算、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计划,华东电力市场2004年一季度开始模拟运行,经试运行并总结完善后转入正式运行。
据介绍,该试点方案是在广泛听取有关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方案坚持国务院确定的电力改革的总体方向,结合华东地区电力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市场建设的目标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华东电力市场体系。市场运作后,发电企业在区域统一平台报价,按统一规则排序,最后根据报价、地理位置、网架结构确定,按省(市)间联络线的安全约束校核后形成分省(市)清算价格。针对目前华东地区电力供需偏紧的形势,以及市场建设初期配套改革尚不能完全到位的实际情况,方案设置了四条保证市场运作安全的措施:第一是采取有限竞争,初步确定竞争电量占全年发电量的15%;第二是市场最高限价;第三是实行市场干预和中止;第四是建立市场平衡账户,由电力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监督使用。
试点方案印发后,目前电监会正在根据试点方案抓紧有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同时,抓紧组建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加快建设技术支持系统。按照试点方案的部署,电监会还将会同有关单位,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有关负责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宣传培训工作。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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