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利率逐年结算,单位可自主选择银行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广州市房改办与人行广州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确保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规范运作。
《通知》将由原规定单位到指定银行办理住房补贴资金开户,改为在市房改办委托的承办银行内,自主选择银行办理开户登记手续。住房补贴利率由原按人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
利率计息改为按人行规定的利率计息,即当年缴存的住房补贴资金暂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上年结转的住房补贴资金按人行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结算一次。
《通知》还规定:住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即单位只可在一家银行开设住房补贴资金帐户,每名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资金帐户;为职工缴存住房补贴资金的时间为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新录用职工,单位应及时填写有关表格,并到市房改办办理资格审核及开户登记手续。对市内调动工作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应自调离手续办结或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住房补贴资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对合并、分立、重组、撤销、关闭、解散、破产的单位,应在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到市房改办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在办妥变更或注销登记之日起,带齐有关资料到开户银行办理住房补贴资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记者 殷小杰 通讯员 沈耀军 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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