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非
邮购是一种新兴的市场销售方式。邮购扩大了商品交流的市场空间,具有信息传播快、针对性强、选择范围广、投资少效益高等优点,因而被许多企业和消费者青睐;另一方面,由于邮购供需双方不见面,销售方首先进行广告宣传,买方只能通过广告和经验对商品进行认知,消费者选中后先要将款汇到经营者手中,再由销售方通过邮寄完成。这种信息不对
称和时间上的不同步,为不法分子诈骗消费者的钱财提供了空间。
许多违法邮购广告不仅虚构事实,甚至于广告主体资格都是虚构的。此类广告落款有两个特点,一是只有厂家、商家或医院的名称,无具体的联系地址;二是联系人常有姓无名,只留汇款的信箱。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很难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使自身的维权大打折扣。有的广告宣传中用超低价格、中大奖等名目繁多的骗术诱惑消费者,钱到手溜之大吉。
随着邮购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邮购商品的种类开始由普通商品向特殊商品转变,并且种类逐渐增多。特别是对一些治疗疑难杂症如糖尿病、高血压、白癜风、癌症、牛皮癣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商品的邮购,大有泛滥之势。
由于邮购市场涉及范围广、批量小、管理难度大等因素,有的甚至发展到邮购黄色出版物、淫秽物品,有的邮购赌具、传播骗术,有的邮购窃听器、手机SIM卡复制器等。
随着执法部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不断变换招术。有的虽然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但并不在注册地经营,或者白天长期锁门,只利用电话与消费者联系,还有的是注册地、联系电话、汇款邮箱地址分别设在不同的行政区域,与执法人员玩捉迷藏的游戏;有的拉大旗作虎皮,冒用名牌大学、著名科研院所等招牌招摇撞骗,甚至冒用军队医院的名义,骗取消费者信任。
目前邮购市场的不法活动,成为有组织、目标明确的经济犯罪团伙,广告宣传,接听电话,到邮局信箱取款,负责放风均有专人负责,组织严密,为害不浅。
《市场报》 (2003年12月08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