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雅华(西安)
前几天,我读到这样一则消息:西安市政府下大力气解决被拆迁户的回迁安置工作,西安市某街道的100多户被拆迁户,在被拆迁后15年终于喜迁新居。被拆迁户们感激得涕泪交集,向市政府赠送锦旗。
15年的流离失所
读罢这样的新闻,我真为被拆迁户的善良流泪。
当我在读这一新闻的时候,我心中所想到的是,15年的流离失所,15年的寄人篱下,15年的居无定所,或是15年像工地上的民工一样,住在沿路边搭建的被称作“过渡房”的临时窝棚里。
窝棚,就是那种夏天可能会像红薯或土豆一样被蒸熟,而冬天屋里的脸盆都会结上厚厚的冰、能冷到零下20℃的地方。没有水没有电。一下雨,外边的雨有多大,屋里的雨就有多大,外边不下了,屋里还在下。
15年,一个人有几个15年可以用来如此折腾?许多老人,这一搬出去,就没能再搬回来。死了都闭不上眼。许多眼看就要结婚的恋人,忽然一阵无情棒打得鸳鸯各一方。用自己的一生吟唱一首悲怆的《长恨歌》。
盖一座楼真的需要15年吗?
15年的时间,按如今的建房速度,在开发商手中能折腾18个来回。15年前,商品房1个平方才卖二三百块钱,可15年后,已经能卖到3000多块钱,他们盖了房卖,卖了房又盖,就是不肯履行让被拆迁户回迁的过渡期18个月的合同。
我曾经亲历了这样的事件:被拆迁户眼睁睁地盯着开发商所答应的回迁房封了顶,却又偷偷地被当作商品房卖了出去,新住户们一户一户地住了进去,而完全没有被拆迁户的事儿。受骗的、愤怒的被拆迁户们纷纷强行入住,却又被保安和警察们赶了出去,东西被扔在了大街上。天下虽大,却无被拆迁户们的立锥之地,竟有无助无奈的被拆迁户吊死在刚盖起的商品楼内的事件发生。
就在几个月前,“拆迁”仍然是一个禁止媒体谈论和报道的舆论禁区,理由是这个问题太敏感。可问题是不谈论就不敏感了吗?让我们来看看,当法律和舆论不能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时,会发生些什么?无处伸冤的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寻求非法律和非舆论手段来解决问题。
我曾经亲眼看到被拆迁户们举着横幅,拿着标语在市政府门前静坐,都是些白发苍苍的大爷大妈堵了前门堵后门,围困市政府,让市政府官员们的车不能进出。被拆迁户们举着横幅坐在西安市最重要的交通咽喉堵断交通,大街上被堵的汽车成了长龙,上千名警察们如临大敌、全体出动,驱赶抓捕被拆迁户们。
如果我们能为他们主持公道,这些大规模的冲突原本可以不发生。
15年悟出的道理:拒绝过渡 现房安置
2003年8月22日,遭遇野蛮拆迁的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的被拆迁户翁彪,在他的住房被拆迁办用推土机推平后,提着汽油筒冲进拆迁办公室,自焚身亡,并将拆迁办公室7人烧伤。此惨剧余波未平,9月15日,在北京天安门前的金水桥上,又发生了安徽省庆阳县农民朱正亮因拆迁而自焚的惨案。
据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专家朱颖透露,近几年来,该局接到拆迁问题的信件逐年递增,2003年1~8月,共收到拆迁纠纷投诉信件11641封,比去年同期增加50%。上访人数5360人次,上升47%。
此情此景,让人不能不问:政府为什么要趟这浑水?这原本是开发商与被拆迁户们之间的事,政府干吗要搅和进去充当拆迁人,让被拆迁户们找政府的事儿,跟政府没完没了?而开发商们在那里没事儿偷着乐。
被拆迁户们终于回迁了,在经历了15年的拚死拼搏和流离失所之后。这当然是件好事,是应当感谢市政府。但15年,两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我为被拆迁户的善良流泪。
15年的死去活来,被拆迁户们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拒绝过渡,现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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