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伟洪 摄 丽景台部分住户拿到购房合同复印件
有关专家指出,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为其暗箱操作提供可能
本报对丽景台购房骗局的有关报道面世后,丽景台的上百名购房者开始有了意外收获。记者昨天获悉,部分购房者接到广州市新建业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可到物业管理处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而此前,相当一部分支付了房款的丽景台购房者,一直拿不到开发商盖章的购房合同,甚至合同复印件。他们都称自己还曾在购房合同上单方签字按手印。有专家称,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制度是导致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那么,开发商为何有权代办房产证?
购买抵押房者无合同复印件
一位丽景台购房者称,已接到物业管理公司有关人员主动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可到物业管理处获取购房合同复印件。此购房者已拿到了购房合同复印件。多位购房者也接到类似电话。
昨天上午,获知此消息的丽景台绿欣阁一购房者赶到物业管理处查询此事。但物业公司一位刘姓女士称,因为她购买的房已被抵押且被查封,因此她不在此列(意即她不在可获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者之列)。参照本报昨天刊登的有关数据,丽景台现有272户购房者中最多仅有一半可获得购房合同复印件。
一位律师称,尽管购房合同复印件不可以作为呈堂证供,但购房者至少可以凭此知道自己的购房合同是否已进行交易鉴证。但购房者为何迟迟拿不到已生效购房合同正本呢?
开发商代办房产证成惯例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丽景台购房者反映了一个怪现象: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工作人员均要求购房者单方签字按手印。随后,开发商工作人员以拿回单位盖章并代购房者办理交易鉴证和房产证为由,将一式数份的购房合同全部收回。尽管此后开发商一再延迟办理房产证时限,但购房者除催促外一般情况下只有等待。
购房者是否有权自办房产证呢?一位专家指出,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房地产权登记的申请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权利人”、“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即提出房产证申请的必须是购房者,而非开发商。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家建设部、工商总局在2000年9月下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规定,造成发展商代购房人申请房产证的惯例。
新创业开发资质已被注销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德豪指出,开发商代理申请房产证的操作惯例为其玩弄房屋买卖把戏提供了可能。海云天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分析说,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在程序上有一定的问题。购房者很难知道开发商是否已将房子抵押、更不知道开发商何时在购房合同上盖章并办理交易鉴证等。如果开发商将购房者缴交的契税及办证费用挪作它用,购房者根本无从监督。
这一惯例可能会改变。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在就新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合同》最引入注目之处就是“在发展商办结初始登记的前提下,购房者自行办理产权登记的,发展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登记机关要求的需发展商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给购房者。”
另据记者调查,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由于没有通过年检,已于今年7月份被注销开发资质。
本报记者 谢艳霞 李银
现场直击
“不要问了,大家心照不宣”
12月5日早上,记者来到广州市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在地,中山五路百汇广场23楼。记者之前曾拨打新创业公司电话无人接听,而其代理商广州市新建业商品房销售有限公司原登记的电话也是空号。
记者在现场发现,广州市新建业商品房销售公司与新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是同一办公地址。在新建业公司的几名“员工”穿着不像上班服装,正在空荡的房间里喝茶。他们说:“我们不会说什么。”当问及该公司领导层的联系方式,也无人肯透露。一个员工说:“不要问了,大家心照不宣。”对丽景台发生的事情,他们表示也是事发后才知道。
记者向百汇大楼保安了解到,近日不断有业主到该楼23层“访问”,而新建业也是这两天才开始有人来上班的。保安说:“新建业的冷清已不是一两天的事了。”(欢迎读者到gd.sina.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