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保新政:首家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侯批 本报记者 康 健
上海报道
农业(产业)保险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为确保11月6日30亿H股在香港成功上市,此前国内农业保险的主要经营机构———中国人保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人保)———“壮士断腕”:将亏损的农业保险等业务全部剥离。
此举一出,国内各地农业保险业务夺路狂奔。由于背后关乎8亿农民的生存,各地农业保险新一轮改革暗潮涌动。
上海首当其冲。本报记者从权威途径获悉,由上海市各级政府出资,组建全国第一个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方案已经报送保监会。
上海农保新政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险种。
上海农业保险的改革一直走在国内前列,早在1991年,由人保上海分公司提方案,上海市农委、财贸办、财政局等几家单位协力,在上海三个郊县展开农业保险改革试点,后在全市推开。主要方向是以区(县)为单位,保险单独立帐、独立核算,由地方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进行代理;结余留地方作为农业保险风险基金。
具体经营、管理模式是:人保从保费中收取一定的代理费和管理费(实施之初是12%的管理费和5%的代理费,1994年将管理费收取比例提高到15%,代理费提高到8%);盈余与亏损由县市两级政府分担;市和区(县)建农业风险基金,动用基金必须由两级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基金实行严格的使用控制,通常以丰补歉时才动用基金;地方政府有权减免营业税,1991年起就对农业保险免税;以险养险,通过农村地区的其它保险如建房险、寿险等业务弥补两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亏损。
为推动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1994年,上海成立了农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市、区(县)两级的非常设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在市一级由农委主任担任,区(县)一级由分管农业的区(县)长担任,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2000年进行组织机构改革,把市、区(县)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改为推进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推进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推进等工作。
由于人保为上市进行转制,上海市政府终止与人保上海分公司的代理协议。据上海市政府农业体系的权威人士透露,上海市政府已经在筹备组织成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公司名称可能叫“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已经上报保监会,等待批复。
该人士透露,新公司的主要人马基本将由原人保上海分公司农险部负责农业保险的人马整体移植。同时原来由农委、财政局等机构和各区县组建的农业保险推进委员会将可能转为监督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监督工作。
由于现行的上海农业保险体系里已经以区县为基本单位建立了农业保险风险基金,新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将以各区(县)政府为投资主体,以历史积累的保险风险基金为单位进行参股,其股份比例将由现在各区县基金数额作为标准。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上海市、区(县)两级累计保险风险资金共1.74亿。各区县基金积累的差异悬殊,最多的达到了4000万,最少的区县仅两三百万,在资金总额上有十倍之距。由于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将需要2亿元,剩下的约2600万元缺口可能由市财政补足。新的股份公司将在逐年积累的基础上,按基金数进行适当分红。
由于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两业的风险很高,因此,新的农业保险业务仍将实行“以险养险”的政策,业务将覆盖所有涉农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财产险、责任险等。通过这些险种的收入来弥补两业险的亏损。
此外,在农业保险业务中,上海将采取“普惠保险”与“补充保险”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运作。对于政策性保险业务,无论大小灾,只保成本,由财政给予部分保费补贴。对于补充保险(主要是非两业险的险种),按照商业性保险业务办理,财政不予补贴。
农保困局
自1980年代初恢复农业保险以来,国内市场仅两家保险公司经营这项业务:人保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前者全国开花;后者为新疆建设兵团设立,偏居新疆,服务兵团的农垦等业务。
但农业保险一直处于非常尴尬的局面。由于我国是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农业大国,经营农业险风险比较大。业内人士介绍,农业种植业、养殖业险(两业险)赔付率一般达60%~70%左右。如果按照风险概率测算出来的保费来收取保费,农民无法承担;如果按照农民能够承担的能力收费,保险公司就可能亏损。农业保险陷入两难境地,各大商业保险公司也都不愿意经营农业险。
从保费收入情况来看,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也呈逐年下降趋势。2002年,全国农业保险总收入仅为4.8亿元,比上一年下降20%。全国2.3亿农户,户均不足2元。原人保上海分公司农险部总经理周伟国告诉记者,人保鼎盛时期在全国有9个亿的农村保险保费收入,但2002年却萎缩到3个亿左右。
此外,农业保险本身还对技术要求比较高,而这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缺乏。农业险一般都是有生命力的产品保险,各种农作物、牲畜生长习性不一,农业保险损失理赔难度大。
而业内人士介绍,国外经营农业险,基本把它归为政策险,由政府扶持,但我国现在还没有法律对这方面内容进行规定。以前保险公司经营农业险还可以免去营业税,而近两年,新出台的政策却取消了营业税减免措施。
期待深度改革
事实上,农业保险的改革在全国各地已呈燎原之势。
如黑龙江的农垦系统就在悄然推行自保模式。在黑龙江农垦系统内,由各个投保人来共同组建一个风险基金,进行互助保险,投保人既是被保险人,又承担了保险公司的出资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就是把这些投保的农民作为一个投资的主体,进行互助、自保。这种保险形式冲破了现行法律的规定,《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只能采取国营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组织形式。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非常支持这种自保模式,并有意扶持这种形式来经营农业保险。
农业大省河南也建立了保险合作社。保险合作社是一种比较低层次的互保形式,大家共同参加,在一个系统里分担风险。
但有专家认为,农业保险风险大,通过自我分担很难承担这种风险。
另一种更能抵抗风险的做法被有关专家摆上台前:由国家设立农业风险基金,并以此接收各个省市开展农业保险的单个组织的风险保险,得以在一个比较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
知情人士透露,有关方面正在探讨成立农业风险保险基金。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里,也专门讲到“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这为农业保险改革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周伟国估计,最后的思路可能是国家财政每年的预算里面安排一定的农业风险基金,为全国各个省市的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服务。
目前,已经有法国安盟保险进入了西部的农业保险市场。知情人士称,虽然安盟是以两业险的名义进入农村市场,但实际上仍然需要经营农村地区的其他险,包括人寿保险等,以其他险收入弥补两业险亏损。
而对于怎样确定安盟和上海准备成立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中,两业险和其他农村险种的比例,保监会正在研究之中。
·资料·
在国外,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措施通常有三种:
一种是国家专门设立农业再保险公司,它同私营农业保险公司建立再保险关系,通过再保合同,分担它的风险。如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就是国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公司;
第二种形式是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实施保费补贴,减轻农民交费的负担。如一个农民正常年景他能收成100元,结果受了灾只收成40元,那么保险公司给他承担百分之十的补贴,使他达到50元收入,补贴全部由国家承担;
第三种模式就是政府给经营农业保险的私人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通常是20%-25%。 图片说明:
由于我国是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农业大国,经营农业保险风险比较大。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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